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追求丰富物质生活的同时,对健康的关注也越来越高。某些人看到了十四亿国人的庞大市场,就想从中分一杯羹,于是注册公司,生产产品,挂上各种高科技头衔,就把产品上市开始忽悠消费者,赚上一笔就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地鸡毛。
近日有网友投诉,山东美动商贸有限公司以磁力为名,宣传旗下产品“磁舒康磁能健康鞋”具有保健功效能降低高血压,抗衰老,并获得了国家专利。同时以多层级计酬方式,发展下线开店可获得报酬,涉嫌传销。
磁舒康店补奖励一、磁舒康只对接全国三星店主二、磁舒康三星加盟店主资格:首次进货23800元,享受公司店补及公司招商权。三、拓展三星店主一次性奖励2600元店补,拓展二级三星店主享受1000元店补。四、加盟店享受一级每100元进货额6元店补返利,享受二级每100元进货额4元店补返利。(首次进货额除外)五三星店主每个月进货额一万以上(包含一万)享受自己进货2%补助(首次进货额除外,不开店的三星店主。)六、(品牌形象店)公司全国招商直营店一区一县只招商一家享受区域保护,给予进货额6%的店补(首次进货额除外)按公司统一装修风格形象给予货架补贴,(店主考核三个月业绩达不到五万者区域给予重新开放)七、(核心)直属推荐十三家三星店主,进货额达到45万,享受团队业绩整体分红的1%核心级别享有,旅游基金新增业绩分红,豪车大奖。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该模式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小编注:现在大多数的非法集资甚至集资诈骗公司打着各种旗号以传销形式让人发展下线,最终的定性以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为准) 据企查查显示,山东美动商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日,法人栾俊锋,注册资本300万,实缴0元,无专利,无商标注册,无资质证书,公司成立至今仅八个半月。 “磁舒康磁能健康鞋”在无法提供任何相关功效鉴定证书的同时,违反广告法,夸大产品效果,做出虚假宣传,并以涉嫌传销的模式吸引消费者加入,最终会以怎样的结果收场 就是这样一双鞋子居然宣称能治各种疾病,如此虚假宣传居然还有人为其到处转发,甚至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不惜拉亲友下手,恐怕最终得不偿失! 声明文章来源:侠X态度,特此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