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建总团体有限公司与镇江北极房地产开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极公司”)建树工程施工条约纠纷案件,于2017年、2018年经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丹徒法院”)审理作出(2017)苏1112民初856号民事调整书、(2018)苏1112民初2406号民事讯断书,但丹徒法院在执行进程中,一些蹊跷做法却让人质疑。主要如下:未经通州建总同意解冻被执行人北极公司账户、解封了被执行人房产,使北极公司转移了资产。在通州建总切合以物抵债条件而且60余次申请的环境下,拒不裁定以物抵债,让北极公司与江苏新华日报资产打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日报资管公司”)乘隙恶意勾串、虚假破产,导致通州建总债权6000多万元无法实现。
投诉人依据(2017)苏1112民初856号民事调整书于2017年12月1日向丹徒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7)苏1112执1983号,该案件曾因两边息争终结执行措施后又规复执行,案号为(2018)苏1112执恢381号。
北极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申请解封丹徒法院查封的北极公司全部银行账户,在尚未执行到任何金钱、也未奉告投诉人的环境下,丹徒法院擅自解冻了北极公司的全部银行账户。紧接着几天后的2017年12月27日、12月28日,北极公司银行账户由新华日报资管公司汇入9000万元,该金钱随后被北极公司转走,并未付出给投诉人任何金钱。投诉人一直至2020年申请拍卖北极公司不动产、新华日报资管公司提起执行异议时,才知道上述环境。
上述执行案件中,丹徒法院又于2018年1月29日再次在未经投诉人同意的环境下,解封了投诉人申请查封的北极公司的20套不动产,北极公司随后将该20套不动产对外出售。2017年投诉人申请执行时北极公司资产状况精采,但由于丹徒法院违规清除对北极公司的执行法子,不依法执行,导致北极公司资产大量被转移、流失。
2019年,投诉人依据(2018)苏1112民初2406号民事讯断书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19)苏1112执638号。
按照投诉人的申请,丹徒法院依法裁定拍卖北极公司所有的位于镇江市丹徒区金谷东路36号的乐达广场101-189、202、204-294室不动产。上述不动产经两次司法拍卖均流拍,截至2020年8月30日,101-189最终流拍价为44812880元,202、204-294最终流拍价为22273183元,共计67086063元。投诉人于2020年8月31日起,,62次书面向丹徒法院提出申请以物抵债,但丹徒法院却未依法裁定将上述不动产以物抵债给投诉人。
正因为丹徒法院在执行进程中一系列蹊跷做法,在投诉人申请执行三年无果的环境下,2020年12月30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镇江中院”)指定执行案件由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京口法院”)备案执行,案号别离为(2021)苏1102执209号、(2021)苏1102执210号。
2021年3月12日,京口法院奉告投诉人,其已经同意投诉人以物抵债的申请,但需向镇江中院讲述后方可出具正式的执行裁定书。2021年3月22日,新华日报资管公司以并不存在9000万元到期债权向丹徒法院申请对北极公司破产清算,北极公司在完全知晓新华日报资管公司没有9000万元的到期债权环境下承认该债权并同意破产清算。丹徒法院并未具体审查就在3月29日即7日内就裁定受理北极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丹徒法院明明未尽到依法审查的义务,导致投诉人无法举办以物抵债。
因丹徒法院的各种蹊跷做法,导致投诉人自2017年12月1日申请执行至今四年还无法执行到位,投诉人6000多万债权因此无法获得清偿。投诉人的债权是涉及民工人为的工程款,在今朝举国上下严肃政法步队的形势下,北极公司竟然还能以虚假破产方法,等闲地在短短一周内即能进入破产措施、逃废债务,其幕后是否涉嫌处所掩护、好处输送以及恶意骗财骗等违法违规行为?我们恳请省市政法委以督促丹徒法院更正错误行为,撤回破产裁定,由京口法院直接裁定将房产以物抵债给投诉人。并严肃处理惩罚和更正丹徒法院纵容被执行人转移资产、逃躲债务造成的违规行为,以维护投诉人的正当权益。
投诉人:通州建总团体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