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院 长:李永利
重庆市人民查看院 --查看长:贺恒扬
2014年12月15日,我与重庆睿优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优公司”)形成民间借贷干系,借钱本金600万元。因睿优公司未能定期偿还,发生纠纷。我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申请工业保全,该院法官黄文龙滥用职权,严重违法违纪,在未经法定措施环境下,擅自对已保全的工业清除查封,给我造成无法补充的庞大工业损失,现向你单元反应投诉,望依法处理惩罚。
一、案件工业保全环境
2015年8月17日,我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申请了诉前工业保全,申请对睿优公司代价624万元的工业采纳保全法子。当日,该院作出(2015)中区法民保字第00530号民事裁定书,已裁定冻结睿优公司代价624万元的工业。
2015年8月21日,该院法官黄文龙回收加封封条的方法,当场查封了睿优公司名下代价624万元的洁具(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红金路60号红旗河沟金紫山客栈),并就地将该批货品交给我保管,我签字确认,连忙买锁将客栈门锁上。
2015年8月25日,睿优公司向该院提交《清除已售出部门货品的申请书》,声称被查封的客栈中存放的货物总代价高达1437万元,个中有62.429万元的货物已出售,需于8月26日、8月27日向消费者交货,申请对此已出售的62.429万元货物清除查封。
2015年8月28日,睿优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绍坤和委托署理人梁春蓉到该院对申请清除查封62.429万元货物的置换包管手续,李绍坤以其渝F2L538号宝马车作为置换包管,该院对车查封,车(渝F2L538车停放在渝中区法院劈面的滨江大厦车库)、车钥匙、行驶证由该院法官黄文龙封存保管。
2015年9月1日,我与睿优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5)中区法民初字第10767号】,该院已正式受理备案。
2015年9月3日,抗战胜利眷念日,属全王法院放假期间。当日上午,执行法官黄文龙电话通知我,说他已在客栈查封现场,顿时要为睿优公司清除货品的查封。我感想不行理喻,也很是气愤,法院既已作出查封裁定,就可以任由包办人这样随意变动吗?我说果断差异意清除查封!由于我人当日在外地,无法当即赶赴现场阻止,等我返来在处理惩罚,黄文龙非要解封,说只要不损失我的好处就可以,同时,也通过电话向法官黄文龙抗议,抗议其行为未经听证、未经法院另作裁定、未听取我任何意见,就擅自做出违法抉择、实施违法行为。黄法官基础不听取我的任何意见,就擅自违法撕毁封条,并指示睿优公司将我加至客栈大门的锁粉碎,强行打开客栈大门,睿优公司就地拉走了库中代价高、变现本领强的货品。到了下午我只好通知我老婆周平红前往查察环境,我老婆对工作颠末举办了全程灌音、拍照,并报警。当天,睿优公司从客栈中运走被查封的货品,一直一连到晚上。随后,法官黄文龙又取来封条,回到查封现场,将原查封的客栈从头加封封条。当晚八点阁下,法官黄文龙才电话奉告我,说已从头加封封条的工作。
2015年9月4日,法官黄文龙到客栈现场建造现场保全笔录,提出9月6日两边到客栈清点被查封的剩余货品,在此之前,两边不得产生任何纠纷。
2015年9月6日,我从外地回渝赶到查封现场,发明封条已被撕毁、我装在客栈门上的锁被砸、门上只上了睿优公司的锁。我随即又报警,警员出警现场观测,说有法院事恋人员在现场他们未便于到场就走了。2015年9月4日晚上七点阁下,又私自撕毁了封条,且私自转移了被查封的货品,一连至当晚12点。2015年9月5日,白日又私自转移了被查封的货品。致原被查封的变现本领强、有代价的货品,已全部被转移出客栈(客栈监控查到)。
2015年9月6日,该院未经我同意,未经法定措施取消原于2015年8月17日作出的(2015)中区法民保字第005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查封睿优公司客栈代价624万元的卫浴货品),又作出(2015)中区法民保字第00530号-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1、冻结李绍坤的渝F2L538号宝马车;
(已向车管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2、冻结李绍坤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礼信街2号3幢27号衡宇;
(已向房管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3、冻结李绍坤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鸳鸯路75号38幢1单位1-3号衡宇;
(已向房管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4、冻结蒋薇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南坪东路583号2栋1单位2-1室衡宇;
(已向房管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5、冻结刘实位于重庆市南岸区金紫街10号12幢1-3号衡宇。
(已向房管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2015年9月6日,该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另冻结了以下2套衡宇:
1、陈道金位于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附34号衡宇;
2、易洁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留园路1号517幢衡宇。
2015年9月7日,代表睿优公司一方的人员李绍坤、郭廷书、梁春蓉向该院提交了代价800万元以上的货品清单,又未经我同意,未经法定措施,该院法官黄文龙建造《保全笔录》,擅自抉择对货品举办清单查封,不再对客栈举办查封,被查封货品交由李绍坤、郭廷书两人保管。
2015年9月18日,仍未经我同意,仍未经法定措施取消原裁定,该院又作出(2015)中区法民保字第0053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1、冻结李绍坤所有的渝F2L538号宝马车;
2、冻结蒋薇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南坪东路583号2栋1单位2-1室衡宇;
3、冻结刘实位于重庆市南岸区金紫街10号12幢1-3号衡宇。
4、清除陈道金位于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附34号衡宇的冻结;
5、清除易洁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留园路1号517幢衡宇的冻结。
2015年9月3日至9月18日期间,该院法官黄文龙在未听取我的意见、也未经法定措施,擅自将原查封的睿优公司的客栈解封,存心放纵睿优公司人员明火执仗地转移已被查封的大量有代价的货品,将原查封的仓储代价624万元的卫浴货品改观为李绍坤、蒋薇、刘实等人的车辆、设定抵押权的衡宇,将原容易变现的、可控的工业改观为变现极其坚苦的、失控的工业,已造成我的案件在执行进程中坚苦重重,执行无望。
二、案件讯断环境
2016年8月17日,该院作出(2015)中区法民初字第10767号《民事讯断书》,讯断睿优公司应向我偿还借钱600万元,并以600万元为基数,从2015年6月1日起至付清时,凭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钱。
2016年11月7日,睿优公司因不平一审讯断而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2月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渝05民终127号终审《民事讯断书》,讯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件执行环境
2017年 3月9日,我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3月27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对民工刘彦、王世英、王欣等24人与重庆宏庆商贸有限公司人为纠纷案,作出讯断。2017年9月28日,该院作出(2017)渝0112执6974号等执行裁定书,对我申请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原查封库存的美标卫浴货品举办反复查封。之后,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答允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对原被查封的货品出售变现,用于付出此24名民工的人为及执行费,于2018年11月8日已全部付清完毕,共计255443元。
2017年11月3日、8日、14日、28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判断部分法官谭联贵提出对原被查封的剩余残次品货品(时值,预估总价约50万元)举办代价评估,但以该货物缺乏及格证等资料为由,未举办评估。
2018年9月18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法官黄文龙建造《询问笔录》的方法,将原被查封的全部剩余货品,交由被查封客栈的业主即名柒公司处理惩罚,用于付出名柒公司所欠的民工人为和博达公司所欠名柒公司的租金,共计269653元。(2019年11月15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开具该缴款的单元为:重庆宏庆商贸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4日,睿优公司已向我付出2万元。
2019年8月13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未听取我的任何意见,以睿优公司无工业可执行、包管人蒋薇和刘实的衡宇均有抵押、无法处理为由,即作出(2017)渝0103执300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措施。
2019年11月13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赟力找到睿优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绍坤及其老婆朱春梅提供书面执行包管。李绍坤于2019年11月付出14万元,从2019年12月开始,以其在开县聚仙陵园公司所持有的75%股份包管,每月付出4万元;李春梅以在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的犯科集资退赔款600万元(以实际退赔金额为准)提供包管。但该院未对两人的包管工业举办核实,该包管工业是否真实存在、是否有代价、是否可供执行?犹如水中月、镜中花!
2019年11月13日、11月14日、2020年6月4日,睿优公司别离付出案款5万元、5万元、4万元,合计14万元。
截至于2020年6月4日,睿优公司累计欠付我借钱本息总额已达1300万元。但自我2017年 3月 9日申请强制执行之日至2020年6月4日,历经3年多时间,睿优公司总共仅付出结案款16万元,至今无实际工业可供执行。
原已查封置换的睿优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绍坤的渝F2L538号宝马车(保全查封时值62万元),该院一直未举办执行,现不知所踪,不行供执行。
2017年 3月9 日至2020年6月4日期间,该院以原被查封的睿优公司库存的残余货品(时值约50万元)缺乏及格证等资料、不予评估为由,配置执行障碍,未能执行。然而,该院却将该货品交由之后才提交执行的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和名柒公司处理,用于付出重庆宏庆商贸公司所欠民工刘彦等24人的人为(共计255443元)、名柒公司所欠的民工人为和博达公司所欠名柒公司的租金(共计269653元)。
我原申请保全查封的代价624万元的全部货品,已被睿优公司转移和其他法院执行,没有一分一厘用于我的案件执行,已给我造成出格庞大的工业损失,现已不行补充挽回。造成这种悲凉的排场,皆因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未征询我意见、未经法定措施,违法对原保全的工业举办解封、置换、放纵睿优公司转移、让与其他法院执行所造成的,该院应对给我造成的全部损失包袱抵偿责任!
四、申请国度抵偿环境
2019年12月27日,因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给我造成出格庞大的工业损失,已无可补充挽回,我向该院申请国度抵偿。2020年4月23日,该院作出《国度抵偿抉择书》【(2019)渝0103法赔3号】,抉择不予抵偿。
2020年5月27日,我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抵偿委员会申请作出抵偿抉择。2020年7月7日,开庭审理。2020年9月28日,该院抵偿委员会作出《抉择书》【(2020)渝05委赔8号之一】,驳回我的国度抵偿申请。
五、涉嫌违纪违法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法官置党纪王法于掉臂,在不颠末任何法定措施、不向我出具任何法定手续的环境下,滥用职权,公开对已被采纳保全法子的货品擅自清除查封,导致本案被执行人睿优公司乐成转移工业,逃避执行,导致我诉前采纳保全法子的出格庞大金额的执行工业落空,其行为已经涉嫌违纪违法,特向你单元反应投诉,望依法查处。
投诉人:邓社平
接洽方法:18883288677
二0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全部质料,需从头建造表格清单,依序标号、标名、编页
附:
1、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5)中区法民保字第00530号日期2015年8月17日裁定
2、清除超标的查封,改观保全冻结方法的申请书 2015年8㛑24日
3、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中区法民保字第00530-1号
日期2015年9月6日裁定
4、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中区法民保字第00530-1号
日期2015年9月18日裁定
5、110报警处理惩罚单 接警单号:2015090316552325
日期2015年9月3日16:55分
6、110报警处理惩罚单 接警单号:2015090609463115
日期2015年9月6日9:46分
7、电话灌音 文字稿共6页
8、监控录像截图照片4张
9、重庆渝中区人民法院民事讯断书 (2015)中区法民初字第10767号
10、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讯断书 (2016)渝05民终8127
11、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7)渝0103执3006号
12、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国度抵偿抉择书 2019渝0103法赔3号
1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国度抵偿申请书
14、质证笔录 20页
15、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抵偿委员会抉择书 2020渝05委赔8号
16、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抵偿委员会抉择书 2020渝05委赔8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