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公理之士,拘你没磋商!(转载)

  (顾同盼)“真的太感激你们可以或许实时的脱手辅佐、主持公理,实时的帮我们队员们挽回了名望,真心感激你们!”7月31日,唐县应抢救助中心认真人和队员们将一面印有“公理卫士、社会知己”的锦旗送到了城关派出所民警手中,感激他们的实时脱手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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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还得从前两日说起:在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支援河南开展抗洪救灾的紧张时刻,,唐县一名浅薄蒙昧的男人,在网络上宣布毁谤、辱骂唐县应抢救助中心支援河南灾区救助队的不妥言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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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报警后,唐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高度重视,当即组织干练警力举办观测处理惩罚。颠末办案民警连夜奋战,多方尽力下终于锁定犯法嫌疑人刘某某(男,49岁唐县某村人)。

    颠末办案民警深入其家中对其家人多方讲授法令礼貌政策和多次对刘某某耐性劝解下,迫于多方压力,7月29日犯法嫌疑人刘某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来到了城关派出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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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犯法嫌疑人刘某某(男,49岁唐县某村人)在网络上看到了唐县应抢救助中心支援河南灾区救助队的动静后,不单没有支持点赞和孝敬本身的一份气力,反而在其某个微信群中宣布了一些毁谤、辱骂的不妥言论,对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今朝,犯法嫌疑人刘某某(男,49岁唐县某村人)已被城关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此举维护了唐县应抢救助中心抗洪救灾英雄们的声誉,也暖和了救助英雄们的心。

    言论自由不代表口无遮拦,法治社会,法令眼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人可以横跨于法令之上。刘某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严惩不贷是对这种目无纲纪的人最好的教诲,的确民怨沸腾,预计他而今追悔莫及。

    警方提示:按照两高《关于治理操作信息网络实施离间等刑事案件合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表明》第五条的划定:“操作信息网络辱骂、恫吓他人,情节恶劣,粉碎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治罪惩罚。编造虚假信息,可能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可能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生事,造成民众秩序严重杂乱的,以寻衅滋事罪治罪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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