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何兰州黄永新为首黑社会勾搭两名公安持抢参加杀人命案28年逍遥法外

  孙小果案能见公理纠错“缘何”兰州永新为首黑社会勾搭两名公安持抢参加夜闯民宅敲骗财杀人命案28年逍遥法外!以邪压正,权力一手遮天,以黑恶势力以时间拖压逼迫来漂白杀人罪恶,黎民屈服吗?
  盼公理“公安人员持枪参加黑社会杀人命案有那家法律机构受理为民主持公平?”今公安局不抓本身内部人员参加黑社会杀人案犯,查看院、法院又不受理,天啊!28年了,逐级信访,亲自去北京及信访信不知其数,其心事不行言表,2020年国度信访局多次转至兰州分局仍回覆不予受理推诿!
  案由:1993年8月31日兰州市城关区进广路3号赵佰友家,被永新为首黑社会混混勾搭两名公安人员持枪参加夜闯民宅敲骗财打伤两人,杀死一人,杀死许仙凤一案,本案已被来头人士梗阻,今不能将黑社会杀人案真相懂得,案犯仍被护卫逍遥法外,将真相此地无银三百两随处推诿踢皮球无人受理,公安人员参加杀人命案拖压28年就漂白无罪了吗,今要求中央率领存眷为民落实。(1))本案两个公安持枪参加杀人做案"庄永华当庭招供有两公安一起参加做案证据确凿"祈求法律部分追查追究.(2)在案卷中及同案犯招供的笔录都有案犯“前正”至今仍逍遥法外,要求抓获归案,法律部分牵扯到内部人员犯罪而推诿(3)把本案杀人念头和做案目标受掩盖要求澄清,要求摆上桌面懂得日下.(4)当案发后本案有前科的杀人案犯万成培(曾92年杀死陈碎顺)在兰抓获,七天后在分局取保候审释放不候审,包管人又是案犯嫌疑人万成伦,至今无人干涉观测。(5)当案发后办案人员说本案是黄岳青和黄永新所干,主犯在逃无法抓获破案,当陈炳权将黄岳青扭送给兰州城关公循分局,然后办案人将黄岳青释放,又说本案和黄岳青无关,然后又说是主犯黄永新干的无法抓获,然后2013年公循分局为销本案,将黄永新抓获讯断,讯断书称"今认定黄永新为主犯但有别于其它纠集的主犯"判刑期5年又提前二年释放。此不合情理法,这样合用法令错误不妥,法令的宗旨是不冤枉一个大好人,也不放跑一个暴徒,本案明明有特大漏掉需要重抓案犯归案再审更正,要求追究"有别于其它纠集的主犯"还本案真相,可办案部分又说黄永新和同案犯相互不认识。那么互不认识的人会一起去杀人做案吗?这样荒诞的逻辑也太不合情理法,求须要澄清有为杀人案犯开脱罪行之嫌?赵佰友亲自在场亲目瞥见老婆被歹徒杀害,且又是认识的案犯,这么简朴的案件受款子和势力的搅拌,酿成没有真相且案犯逍遥法外的案子,对受害者家人是多么的冲击啊!我很悲愤难能接管法制的本日在兰州黑社会杀人无法无天,祈盼中央高层率领存眷,祈盼执政率领布置媒体干涉,祈盼中纪委监委干涉落实法律部分备案查究,请给我以书面的回覆,让死者暝目还我正义,为共和国长治久安,为维护法令尊严社会秩序。我全族衷心的感激!
  以下赵佰友上访经验亲述,身份证号330323196407284514。
  由于有两名公安人员参加做案,一个明晰简朴的案件,仍被梗阻真相无法侦破办理,变得如此巨大艰巨!,要想讨回公平比登天还难,再终照旧被黑恶势力梗阻滋扰不了了之。(案件详情及上诉质料甘肃省公检法都有档案,在此不再赘述)
  案由:1993年8月31日夜产生在兰州市城关区进广路3号赵佰友家,黑社会为首黄永新勾搭两名公安人员持枪参加,等一帮大盗为敲骗财打单未遂,为反扑杀人案,我和案犯们互不认识毫无仇隙(其案犯们在8月31日下午两点阁下来过被害人家为敲骗财,受害人不在家未见上面,黄昏17点右右又来被害人家,曾威胁过被害人出钱,被害人未承诺给钱),晚上21点30多分阁下他们为反扑教导被害人,深夜闯民宅入寝室打伤两人杀死一人,案发后万成培等罪犯抓获,几天后我到公循分局要求当局处理惩罚本案,分局回覆说:全部案犯在逃无法抓获。经我探询后才得知七日后万成培被万成伦取保释放,被公循分局刑警队长李宗锋核准取保候审释放,(今李宗锋提升甘肃省公安厅副厅长)并且不候审,,包管人又是案犯嫌疑人万成伦。其它案犯一直逍遥法外不知其踪,并且兰州公循分局对本案不备案。我要求当局为我做主,还我公平,要求抓捕案犯归案,上仟次向各法律机构起诉,在96年中央招呼严打举动后,在甘肃省人民查看院二处的存眷支持下,催促和协调下才立的案。后因牵扯到有公安人员参加做案就没有公理法律人员为我力挺主持公理办理本案。
  我在兰州和这些案犯们互不认识,又无仇隙,毫无扳连,无辜蒙冤,老婆被黑社会勾搭公安人员为敲骗财打单杀害,凶手逍遥法外当局不为民做主,实在不宁肯甘心啊!以后我走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直至市、省各法律机构,及到北京无数次,上访信写了不知其数,终于在1997年将三名案犯万成培,陈炳勇,庄永华从头抓获归案。其时城关公循分局说本案主犯黄岳青和黄永新在逃无法抓获无法破案。后有乐清市石帆镇朴湖村人陈炳权将黄岳青扭送到乐清市公安局,交兰州市城关区公循分局,但兰州市城关公循分局审理后释放了黄岳青,说本案是黄永新所为,和黄岳青无关。
  其真实原因是本案牵扯到公安人员参加做案不能破案,权力部分为护卫只能羁押三名罪犯直到1999年,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兰刑一初字第137号葫芦僧审判糊涂案的讯断,判陈炳勇三年,判万成培七年(万成培前科92年杀死陈碎顺不了了之,至今陈父仍起诉无门),判庄永华死缓。
  当庄永华在法庭上众目睽睽招供有公安人员参加做案,无法律部分为我力挺主持公理追查追究。法庭上庄永华原话:我北京来兰州筹备去靖远,在兰州遇到万成培,万成培汇报我,我们晚上去一个处所敲点钱,我问万安详吗,万汇报我,我们的头头布置好两名公安同去担保安详,但在赵佰友家里逃出来时在门口被一位拿枪的人拦住,被一起逃的人说了一声是本身人才放我跑。”可在法庭上浩瀚人的面招供。我艰苦的起诉这么多年仍不了了之。我不平(1999)兰刑一初字第137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甘刑终字第60号仍维持原判。继承上告,法律部分对其他案犯仍逍遥法外置之不理。
  接下来法律部分就推诿说案犯“前正”和黄永新在逃无法抓获,我所上诉的有两名公安人员持枪参加做案,无法律部分受理。我曾向甘肃省日报登过内参,锲而不舍地向市、省、北京中央这么多年一直在上告,从一个并不算富余的小商人,直抵家破人亡,倾家荡产债台高筑。
  在十八大后中央要求反糜烂清积案的举动下,2013年兰州市城关区公循分局为销此案,派两位警官到我家,其一位雷警官说要和我相同一下,说必然为你案把黄永新和“前正”抓获归案,其讯断是法院的事了,2013年末于将黄永新抓获归案。
  然后:兰州市中院(2014)兰刑一初字第45号的讯断又是不公,我不平向上上诉,省高院(2014)甘刑一终字第123号又维持原判,原讯断法院认为:被告黄永新伙同他人冲入被害人家中,存心伤害并致人灭亡,其行为已组成存心伤害罪,在配合犯法中应系主犯。思量到被告人黄永新教育他人去找被害人的初志是去商谈化解抵牾,但达到现场后众人拾砖冲入的行为超出了其本意,虽认定为主犯,但有别于其他纠集的主犯,且致死被害人的行为系庄永华所为,故应按照被告人黄永新犯法的事实,犯法的性质、情节及危害水平依法判处。同时,鉴于被告人黄永新有自首情节,其亲属主动代为抵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被告人有悔罪表示,可依法减轻惩罚,判五年,抵偿肆万壹仟柒佰贰拾壹元伍角。这样的讯断实在令我难以心服啊,(甘刑一终字第123号讯断合用法令不妥,认治罪名错误,对罪犯做案念头和杀人目标漏掉,在案发当天下午2点阁下来过我家,未碰上面,黄昏17点阁下又来恫吓过我,我和他们毫无仇隙又无扳连,显着他们在兰州等多地逼迫敲骗财黎民,是捏词抵牾向对方敲骗财贯用叫板的套路,罪犯们对情节抗拒荫瞒,且黄永新和万成培等人在故乡就是黑社会组织“义务自卫队成员”,黄永新和同案犯相互不认识之说法院采用,是太不正确的法律)这样也太玷辱法令,太不切合情理没有逻辑,我要求更正错误讯断,无法律受理。
  并且一位查看官给我回覆;公安部分不抓案犯我们无法,案犯们不认可我们也没法。法令显得如此惨白无力,那么公安杀人犯罪谁来管呢!
  今申请要求法律部分维护公理破案,将“前正”及两名持枪参加的公安人员绳之以法。出格是渴望公理之人问心无愧合理地从头审理本案,查清各种环境是否存在欲盖弥障之嫌?出格要求依《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之划定上诉,抓捕案犯“前正”归案,逮捕黄永新归案再审,可澄清公安人员持枪参加做案之嫌,可以审清案情真相。
  其疑问及证据如下:
  (1)案发后为什么万成培取候审释放?而又不候审?
  (2)为什么又是万成伦为包管人?
  (3)万成伦曾在案发当天去过受害人家,恫吓过受害人拿钱出来了之。(无法律干涉)
  (4)为什么上述环境赵佰友向公安构造多次起诉不受理,莫非没有猫腻之嫌吗?
  (5)为什么案发后兰州城关区公循分局对打伤赵佰友,许先多,杀死许仙凤案不备案,赵佰友头部受伤,许先多胸部刀伤及多处软组织受伤,公安为何不取证?对案犯逍遥法外又置之不理,要在严打招呼举动后,要省查看院的催促协调下才备案?并且在审判进程中,又只是应付一下要葫芦审判糊涂案,还要让案犯继承逍遥法外呢,
  (6)房东徐学义及浩瀚邻人目击两名拿枪公何在现场声称:“我们是公安局的,是来抓暴徒的,亮了一下证件”(有邻人们联名证明)
  (7)公安用枪顶住许先多的脑壳,那么拿枪的是什么人呢?为什么公安不做笔录呢?
  (8)为什么公循分局一直说本案主犯是黄岳青和黄永新在逃无法抓获来推诿,1997年将黄岳青抓获了又说是主犯黄永新所为,和黄岳青无关来推诿。2013年将黄永新抓获了,法律部分又编造出,说主犯黄永新和同案犯相互不认识?互不认识的人会一起去杀人做案吗?身为法律者做出如此荒诞的结论,莫非不违心吗,为欲盖弥障要受害者把冤魂带进宅兆,为护卫公安人员参加杀人犯罪,要逼迫受害者遭受葫芦僧审判糊涂案屈服冤死去,你们的本心很安吗!
  (9)兰州市查看院(1999)063号告状书公认的案犯“前正”,兰州市查看院曾多次退查要求公安部分增补侦查抓案犯归案。为什么至今还要逍遥法外?2013年雷警官到我家向我理睬过要抓获归案,今为什么不抓他要让逍遥法外,是否怕抓获“前正”就暴露了两名持枪参加的公安?是否怕牵扯出败事假公济私欲盖弥障?
  (10)主犯黄永新有组织有预谋的以暴力闯民宅入室杀人主犯,只判五年,抵偿肆万壹仟柒佰贰拾壹元伍角,又将黄永新以弛刑提前释放,这样的讯断公正公允吗?这个中没猫腻吗?
  (11)原审法院讯断认为:黄永新在配合犯法中应系主犯,但有别于其它 纠集的主犯。为什么对有别于其它纠集的主犯要欲盖弥障?
  (12)案犯黄永新当天下午来过赵佰友家敲骗财恫吓过赵佰友,赵佰友也给他致歉说过好话了。(案卷第2卷69—75页,黄永新婶婶黄岳青妻徐兰珠笔录可证)但黄永新抗拒不认可。那么做案的念头和目标是什么呢?法院不事实又漠糊的讯断为什么不更正呢?我赵佰友举证你们雄辩不认可,那徐兰珠是黄永新的婶婶笔录不是铁的证据吗。
  (13)黄永新堂房叔叔和周阿程等人受两名参加做案的公安人员指使,来赵佰友家谈私了,以钱权压法,我差异意没拿他们钱一分毫。(有证据要求观测)
  (14)原审法院认为:黄永新有自首情节,其家眷主动代为抵偿附带民事原告人的经济损失。那么为什么要等二十一年公安局追到他家后,为失车保帅才出来自首。这样以权势压法逼迫受害人家眷,就叫被告黄永新家眷主动代为抵偿受害人家眷经济损失吗?
  (15)(2014)甘刑一终字第123号讯断书第9页,15项,同案犯万阿培(别名万成培)供述,1993年8 月份的一天,我和“永华”,“前正”一起到兰州找到表哥万成伦,在万成伦家里遇到黄永新,然后一起去做案。
  2019年10月19日兰州市城关区公循分局信访科赵警官(两位女警官),受上司特派前来我家,给本案作回覆答疑释法,要求我消除心中的疑虑罢告。她们以没有逻辑,不切合情、法、理地雄辩回覆,没有表明我上述多项问题。
  警官大人对主犯黄永新和同案犯相互不认识之说。如此表明:是姑且起意所以不认识。
  疑问:法院即认定是主犯,为什么主犯和同案犯会相互不认识,姑且起意-?如不认识的人会一起去杀人做案吗?那么案犯杀人念头和做案目标是什么,为什么不能摆上桌面懂得日下?
  警官大人没作表明。
  疑问:荒诞的讯断称:黄永新他们去赵佰友家为商谈化解抵牾。我和黄永新有什么抵牾需要化解?他们是公安调整员吗?那么多混混无赖暗暗地夜闯民宅?一腿踢开房门,一进来不到3分钟就打杀死被害人,将受害人致死了。今法律掩盖有公安参加做案的真相,再编造去商谈化解抵牾来开脱罪行吗?
  警官大人给我表明:你说的有漏掉的也只是法院管的问题,和我们公安局不要紧,有漏掉只是判刑重一点,就是多判几年对你又能怎么样!
  悲伤啊!我们的国度完了呀,明知掩盖案情轻判以封口的猫腻,无公理人士主持公平,不吝失去我们共产党的威信形象呀,要逼迫黎民受此灾难不得昭雪!我王法令任这样例子长此下去,将国之不国,黎民的磨难呀!
  疑问:案犯姑且起意干什么去?我和案犯们互不交往,毫无仇隙,莫非逼迫杀人不犯罪吗?
  警官大人没有给我表明!
  疑问:杀人罪犯取保候审释放又不候审,莫非没有猫腻之嫌吗?
  警官大人给我表明:是万成培吸毒有生命危险才取保。
  我疑虑啊!我国的法令对一个吸毒又罪不容诛有前科(曾92年杀死陈碎顺)的罪犯,应该取保侯审释放,又不候审放之让他继承危害社会!悲伤的还何等该当啊!
  疑问:对案犯“前正”为什么还逍遥法外。
  警官大人最后没为我表明。
  今要求中央率领存眷,中央纪委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查看院,及甘肃省查看院,省纪委,政法委主持社会秩序,维护法令尊严落实备案查究再审,今只能要求抓捕“前正”归案,逮捕主犯黄永新再审,澄清事实!查清本案真相给受害人家眷回覆,还受害者许仙凤地府之下瞑目,赵佰友全族人衷心感激、没齿难忘!
  控告人:赵佰友、赵秀秀、 许先多、许仁兴,王直琴
  2021年2月26日 电话1369587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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