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7日,陈赛红(女,殴年20岁)因在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葵潭镇的内地人郑木(黑医)的诊所治病失去生命。
其时,对付陈赛红的灭亡,惠来县公安局将陈赛红灭亡一案定为凶杀案件举办侦查。最后,案情扭转,认定为陈赛红系自杀身亡,但家眷始终僵持解除自杀,至今陈赛红死因存在诸多疑问,办案构造无法正面、客观的表明。
两个月后,案情呈现戏剧性扭转。2006年11月10日,惠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做出一个《关于陈赛红灭亡原因的观测结论》为“陈赛红灭亡系自杀,解除他杀”。
犯法嫌疑人郑木逍遥法外,陈赛红死因至今十多年来无法查清,陈尸殡仪馆时间近17年,不能入土为安。
家眷始终认为,陈赛红没有自杀的念头和迹象。死者才20岁,她到郑木诊所“住院”治疗肾炎,就是为了康健糊口,在近2个月的治疗进程中,一直都是主动共同郑木治疗,从未呈现过轻生动机和迹象,且肾炎已根基痊愈。因此,陈赛红基础没有自杀来由和念头。
一个20岁生动的少女,为什么“病好了”要自杀?偏偏在孤男未亡人时自杀?以此推定自杀倾向,毫无科学依据。所谓的红斑狼疮并导致自杀倾向一般是在发病期或用药导致精力问题导致的,可是本案不存在以上两种环境,这种表明和主张不能让人信服。
2021年6月初,死者家眷收到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查看院《奉告函》,得知该院对陈赛红灭亡案的处理惩罚功效功效并无不妥,认为不切合备案监视,对家眷信访诉求不予支持。
收到《奉告函》后,家眷深感无奈!
针对本案诸多疑点,家眷重申以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