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图二是两次配活动保持器的发票。看下图中打勾的项目,百度一下可知:活动保持器分三种,发票中的压膜保持器和塑料基托都是活动保持器的一种,即图三中的负压膜保持器和Hawley。可见,医院为患者配一付活动保持器,却以“活动保持器”、“压膜保持器”、“塑料基托”的项目,收取了三份费用。再有,图一中的全部费用及图二中的部分费用都乘了1.4倍,这是什么道理?
图四,见打勾项目:患者在牙周科洗牙,却收取了本应是正畸科的项目费用“咬合检查”、“取正中合关系”。试问有谁去洗牙会收这两项费用?
图五,见打勾处:一次治疗,故意分开两次收费,,重复收取“诊断模型测量”、“咬合检查”、“机头消毒”的费用。
我就问石景山卫健委,这都不算乱收费,在你们眼里还有什么算乱收费?反正收的不是你家的哈!
说实话,我已通过诉讼要回了这些损失,但我希望职能部门负起责任,督促医院整改,使后面的患者不再蒙受损失。但石景山卫健委一句“没发现医院有乱收费的行为”,就不再做其他解释了。法院都说收费不合理了,你们就这么不讲理吗!
更过分的是,该口腔科收费系统独立于整形医院的收费系统,并且不给患者开具挂号费发票。在我一再要求并说出要发票的理由的情况下,才同意开,但之前未开的不给补开。请问这笔费用医院如何处理的?是否存在小金库或贪腐行为?你们卫健委接到举报却不调查,是何道理?你们就眼睁睁地看着国家利益受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