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龙河派出所徐达拒不观测取证

  2021年7月12日、8月2日,本人两次以挂号信方式邮寄《刑事控告书》给龙河派出所徐达。内容相同:①请求择日实地测量库内温度,以验证书证9的研判数据。眼下正是择日实地测量的大好时机。②提供新的第三方的证明力强的现场目击证人(关键证人)线索,请求全面调查十个证人,以相互印证,排除次子逼长女串供的部分非法证据,认定未死不救的犯罪事实。
  徐达接到新的第三方的证明力强的现场目击证人(关键证人)线索后拒不调查取证,搁置案件长期处于尘封状态。朗朗乾坤昭昭日月,徐达只有立案侦查给死者、控告人和社会公众一个迟到的正义,才是唯一不二的正确选择。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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