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4日,丽水市法律局就给吴小平家送达了《限期拆除违法修建抉择书》,限吴小平于2013年3月18日17时之前自行拆除违法修建,并明晰奉告,过时没有拆除将依法举办强制拆除。由于受吴小平的污染和腐化,丽水市原率领于2013年莫名其妙的对原本公正合理法律的丽水市法律局举办了所谓的“改制”,把合理严明法律的原局长张少荣和岩泉法律大队原大队长李俊调离了法律局的重要岗亭,把丽水市法律局“改制”成了吴小平家违法修建的掩护东西。由于吴小平的带头抵抗和反抗“三改一拆”,再加上被“改制”后的丽水市法律局对吴小平家违法修建的容隐,,丽水市的“和故里”小区厥后又增加了许多仿照吴小平家搭建的违法修建。
被改制后的丽水市法律局在整个2014年期间没有对吴小平家的违法修建举办过任何的惩罚。直到2015年,在浙江省原省长李强的指挥督办下,丽水市法律局才避重就轻的对吴小平家依法该当拆除的违法修建举办了“罚款”。由于惩罚不妥,2018年,浙江省巡视组对吴小平家的违法修建举办了再次督办,丽水市率领干部违法修建处理事情率领小组办公室遂于2019年给吴小平家发放了《定期拆除违法修建通知书》和《定期拆除违法修建理睬书》。至今,吴小平家的违法修建照旧没有拆除。做贼心虚的吴小平照旧用影响市容市貌的“遮羞布”把他家的违法修建包在哪里,诡计逃避人民群众的监视。而助纣为虐的丽水市法律局的相关责任人要么谎称吴小平家的违法修建“已经完成自行整改”,要么欺骗说“凭据法定措施需要时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