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0 04:53:14 网贷
您好!
选择“方案一:明达公司将股权以1 800万元的价值直接转让给光亮公司。”不会增加企业所得税金额,原因如下:
本项目标转让价值1800万元和持股比例所享有的净资产6000*30%=1800万元金额相等,净资产包罗实收成本、未分派利润和盈余公积。
按照《国度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告》(国度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文件第五条划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淘汰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门,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派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淘汰实收成本比例计较的部门,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门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明达公司初始投资240万元可以税前扣除;1800万元-240万元=1560万元,,应确认为股息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切合条件的住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划定,属于免税收入。
综上所述,此项目不会增加企业所得税金额。
但愿对您有所辅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