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协议签订将于2016年12前交付屋子和商铺,一 期于2016年7月份只交付屋子,商铺没有交付,交付时安放房的价值高于市场商品房的价值,其时超出10 平方以内按13600 元/平,超出10平方以上16000元/平。退平方时当局却给5650元/平,其时阳光青城商品房价值才13120 元/平。我们老黎民拆迁时价值才5650元/平,为什么街道把安放房价值定得这么高?是不是明明欺骗财老黎民呢?就此价我们一、二三期的拆迁户选出代表与居委会、街道、区当局、市当局相关部分反应此订价有问题,,一直相同,上访了四年多, 都没有获得办理。我们老黎民又通过江苏电台“政盛行风热线”反应此问题,说明此价值为什么不公道,电台事恋人员现场电话连线街道安放办,没人敢出来说明此价为什么不公道?- . 直在推诿,最后当局出头过问不许电台“政盛行风热线”继承跟踪报道,包罗南京晨报等一一些 新闻媒体记者现场采访也以为不合理,但被街道当局部分出头过问干与,不让报道。
三二、三期拆迁户于2020年 12月份才被安放,但时间已推迟了近五年,我们从拆迁到安放是- -共用了八年时间,拿屋子时街道安放办又强行分房,把补差的价值又涨到了10平以内16700元/平、10平以上19500元/平,商铺没有了,换成安放房,价值19200元/平,法院开具观测令观测浦口区不动产挂号中心后发明2016年安放房价值才8000元/平。老黎民上访伸冤无门, .最后被迫拿房。拿房时应该是眉开眼笑,可功效是各人欲哭无泪,许多家庭是出去乞贷才拿的房。
四.众所周知,安放地是当局划拔,商品房是生意业务地皮,屋子最大本钱是地皮,为什么安放房的价值高于商品房的价值呢?从这起事件中也会合反应了当局官员不作为和权要主义,不切实际、不相识民情、乱作为,没有真正把老黎民的好处放在第一-位,典范事例就是把原先安放老黎民屋子的地段卖给了个别开拓商。把人民好处让给个别开拓商,当局用手段去拖盖事实真相,而不是用实际动作为老黎民办理坚苦,对反应的问题一直在推诿, 不
去当真办理问题,人民好处高于一切从何而谈呢?五.有部门老黎民上:诉至浦口法院,在证据充实、街道违约的环境下,法院还讯断老黎民败诉!此刻是法治社会,国度一直强调依法治国、司法合理,为什么尚有不合理讯断?但愿通过媒体报道获得相关部分重视处理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