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0日上午十点左右,黄女士和李女士从湛江市坐着化州号牌的小汽车回化州,途经207国道良光镇政府门口处(属化州良光镇交警中队办案)撞向路边的山坑,幸好路边种了大树才把车拦停下来,成百时速的结果不堪设想!很幸运,两位女士只是外部出血、内受撞击,司机和乘客都没有生命危险。在医院留医治疗期间和事后出院都没见交警部门过来办案,涉事司机也没有露面安慰,后来李女士还打110求助也没有下文!直至2021年5月31日才听到司机的电话说6月1日下午三点大家来良光镇交警中队签名结案,受害人听到怒火攻心,这样的黑心的士司机真的太过份了!交警部门怎么这样办案的?交通部门怎么不管理这类黑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