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条薰灸器发现,被国度常识产权局、北京中高法院造假毁掉,发明法令裂痕

  十年发现(艾条薰灸器)专利申请,被国度常识产权局、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路造假毁掉,从中发明法令缺陷,,涉《专利法》第41条修法。

  2005年,申请发现专利文件中,原权利要求1有“三项发现”。启动实审,修改权利要求1为“二项发现”,国度常识产权局认定原权利要求1是“一项发现”,驳回申请。经行政复议,专利复审委取消国度常识产权局《驳回抉择》。
  返回实审文本,告诉修改权利要求1有“二项发现”,不正当。国度常识产权局认定修改权利要求1是“一项发现”。抗辩,国度常识产权局强制授权,再抗辩“授权书不正当”,国度常识产权局
  作出“视为放弃”抉择。
  诉至法院,一审维持国度常识产权局抉择,二审维持一审讯断。法按期限内,向最高法申请再审,至今无覆信。
  就这么“三”、“二”、“一”发现项数之争,至今耗时十几年,上演着猫捉老鼠游戏,没完没了。

  下面列出再审申请书。

  

 艾条薰灸器发明,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中高法院造假毁掉,发现执法裂缝



  再审申请书全部内容,点击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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