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监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9类食品67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67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原因通报如下:
一、南京市雨花台区梅山农贸市场周月美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南京市六合区严晓丹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南京宏豪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南京宏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嫩牛肉(速冻生制品、非即食),融易新媒体消息,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南京兴港大酒店使用的茄子,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五、南京市江宁区金亮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六、江苏谊品弘苏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江月府花园分公司销售的黑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特此通报。
附件: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原因的通报(2024年第1期).zip
南京市市监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