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监局关于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抽检

  近期,海南省市监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共5类产品17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7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办,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办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究竟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屯昌屯城明华贰生鲜超市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海南旺豪时代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黄骨鱼,融易新媒体消息,检验项目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海口秀英何秀莲水产摊位销售的罗非鱼,检验项目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洋浦文化广场店销售的黄骨鱼,检验项目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海南省市监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举报投诉。

 

  附件: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2.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海南省市监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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