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丽水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第4期)

近期,丽水市市监局组织抽检速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糕点、餐饮食品、饼干、食用农产品、调味品、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果制品、酒类、肉制品、蔬菜制品、饮料、蜂产品等18类36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61批次、不合格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是农兽药残留超标,究竟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丽水市莲都区莱博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项目解读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鳊鱼中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大量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不适等症状,融易新媒体消息,甚至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三、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丽水市市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办,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丽水市市监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上一篇: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监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