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富平县当局掉臂事实依据,颠倒利害,以案件还在诉讼中、欠租赁费、欠工人人为、不切合环保和财富政策要求等来由回覆中央巡视组。
然而,事实是,2012年9月8日诉讼措施早已终结;同时,,对方所称欠租赁费、人为等来由均与事实不相符;这是公开欺瞒中央巡视组的行为。
2021年2月下旬,我别离向中纪委、国度信访局、陕西省人民当局官网“我向省长说句话”等部分做了书面反应。
3月2日,国度信访局通过01012345市民热线回覆我,期间富平县当局又一次以上述来由蒙骗国度信访局。
3月8日,陕西省人民当局通过12345市民热线,向我做了和国度信访局雷同的回覆。
富平县当局颠倒利害欺瞒有关组织、上级当局的有关做法,在此之前还以同样手段欺骗媒体。此前,新华社陕西分社记者前去富平县当局,就此事对面观测时,富平县当局同样以上述来由举办敷衍。同时,富平县当局还以文件形式欺骗渭南市纪委监察委,为此我向渭南市纪委监察委做了书面辩驳。
富平县当局一而再、再而三颠倒利害,罔顾事实的做法,导致我的维豪阶梯越发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