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诉信
原告:李香凤,,女,65岁,身份证号码为330726195406033322,住浦江县浦南街道文溪社区大溪楼村。
被告:1、浦江县人民当局县长,2、浦南街道服务处主任王军勇,3、浦南街道文溪社区居委会主任楼开长。
一、请求事项
1、原地重建衡宇;2、抵偿工业损失198300元,重置费叁拾万元,装修费贰拾万元,合计698300元;3、追究被告法令责任。
二、事实与来由
由于地皮赔偿价值不到市场价三分之一,原告一直拒绝腾空衡宇,被告就教育拆迁事恋人员10多人前往金华原告儿子打工的工地上欺压他在腾空单上签字,并扬言“如不签字,就把他带回浦江”,万般无奈之下原告儿子被迫签了字。原告认为:儿子并未颠末本身授权,基础不能代表本身意见,一直拒绝腾空。2018年7月3曰上午10时阁下,被告趁原告外出打工之际,带领文溪城中村改革批示部干部、流氓混混100余人,用挖掘机强行拆除原告两间四层楼房。原告家具、电器及藏在家中的11万现金全被埋在废墟之中。第二天,颠末挖掘机挖掘仅挖呈现金7万元,剩余4万元至今还埋在地下。(附照片4张)
原告衡宇被强拆之后,曾先后赴省城、北京上访,2018年8月26日,原告一行9人在国度信访局列队时被被告截访抓回浦江犯科拘禁6天6夜,出来后被告担忧原告再次上访,又派人日夜监督居住半个月之久。厥后,被告还先后两次派批示部干部将原告拖入汽车送至原告亲友家看守,由于原告昏迷,两次送医院急救,刚刚罢收。
被告的强征强拆行为,的确是无法无天,惨无人道,怒不可遏,比土匪强盗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是操作手中公权力,明目张胆,果真抢劫,所以比土匪强盗更可骇,更可恶。
我国事一个法治国度,国民的人身安详和工业安详受法令掩护,神圣不行加害。被告未经任何法令措施,强征强拆原告衡宇,这是对法令的公开搬弄,对国民私产的公开加害。为此,强烈要求上级率领严肃追究被告的法令责任,抵偿原告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答允原告原地重建衡宇。
原告:李香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