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由:我们于2014年与卢某就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财务楼改革、装修、策划签订《条约书》。条约内约定工程总投入五百万,李建投入125万,熊某投入五十万。用于制作财务楼及加建电梯两部、商铺外观改革、当局大门前街铺垫大理石等等。并从近日起拥有这些商铺二十年的策划权。
可从2020年一月至今,我们无法与卢某取得接洽。3月,我们投诉无门,只能到同和当局城镇成长公司找到李某司理,要求收取原由卢某收取的财务楼及楼下街铺租金以抵扣我们投入的本金。但李某司理差异意,要求本人到法院告状,并理睬只要胜诉,当局会按法院讯断赔付我们损失。
同月,我们到白云区人民法院告状,诉请卢某返还本金及利钱,现已取告捷诉的讯断书,但李某司理已调离原岗亭,替任的黄司理不愿实现李某司理其时的理睬。
现上述财务楼及街铺当局已清空并接纳,我们血本无归。屋子和商铺原来我们有策划权,所以我才投钱建的。此刻当局却把屋子接纳,并且不给我们分文的抵偿,我们所投资的钱都是亲戚伴侣们集资而来,这巨额的损失已超出各人的遭受范畴,,导致各人都无法正常糊口和事情。
以下是我们的详细诉求:
一、卢某合资人请依据法令礼貌:民事裁判书,举办相关抵偿。
二、相关部分职员为虎作伥,拒不作为;公职人员不担责,呈现问题只求自保,而不是办理问题,让投了钱的受害者落井下石。
三、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当局城镇成长公司,言而无信,坑害普通老黎民正当权益;当局只顾本身钱包,把物业接纳,担保了本身的好处而不管黎民的死活。但愿相关当局部分能思量到老黎民的生计,出头给我们公道的办理方案。
我们郑重理睬:以上所含事实均系真实环境,如有不实愿意包袱一切法令责任,恳请率领您们尽快处理惩罚,不胜谢谢!
举报人:李建
举报日期:202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