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我是武汉铁路局团体公司的一名员工,针对该公司分房的有关划定颁发一点观点,今朝房价高企,职工分房福利无疑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然而近期每次分房所执行的却是2011年的文件划定,名下有房不管是何来历都不能再享有分房资格,对职工极其
不公正,既然铁路房改多年,答允屋子上市生意业务,,就不该该剥夺我们通过生意业务得到屋子的职工的分房资格,尚有担任尊长的铁路房产也是分房的拦路虎,等同于抺杀两代铁路人的功勋,试问这种文件执行多年,职工怨声载道,多次申诉无果,却得不到有关率领的重视!!!!实属稀有!!!![/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