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浦江:犯科拘禁信访国民浦江可恶官员何时严惩?

  控诉书
  控诉人:吴凤英,女,汉族,1954年5月14日出生,住浙江浦江县浦南街道文溪村大溪楼一区57号,身份证号码:330726195405140521。
  被告人:浙江浦江县公安局局长,严卫星,住址:浙江省浦江县滨江路66号。
  被告人:浙江省浦江县浦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方延军,地点:浦南街道平石路1号。’
  控诉事项:犯科拘禁控诉人吴凤英3次共27天。
  请求事项
  依法追究被告人严卫星、方延军犯科拘禁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来由
  吴凤英、吴柳珠二人因衡宇未经本人同意被当局强拆,多次向县当局,浦南服务处反应均无果,至今无家可归。在2021年4月1日,去省当局信访反应环境,回家途中,中午12点钟阁下被浦南街道服务处干部和公安民警拦截,并被强制抓到黄宅镇东超宾馆犯科拘禁,吴凤英被犯科拘禁16天,吴柳珠被拘12天。
  2020年1月15日,赵龙、吴凤英、石金娥、李香凤四人去省当局反应违法强拆,要求偿还被文溪村委占用的承包田并做好地皮承包证的问题,楼尺福顺便乘车去杭州医院看病治疗,浦南街道服务处干部及公安民警一路跟随,功效被30多名服务干部和公安民警拦截, 致楼尺福手臂多处软组织挫伤,手枢纽至今落下病根,并被强制抓到 浦江县浦南派出所,当天黄昏派出所民警用一辆箱车将我们5人强制 带到黄宅镇东超宾馆,,三十多人轮番看管,我们五人均被犯科拘禁五 天五夜,不得与家人晤面,非人的报酬,吃的是他们的剩菜剩饭,睡 得是肮脏的床铺,天天每人被24小时监督,期间服务处事恋人员及 黑社会人员威逼利诱,浦南派出所犯科问询,犯科拘禁以上所述人员,浦江县公安局至今未予备案,凶手一直逍遥法外。2018年8月26日18时许,我们九人洪菊英、李香凤、楼宝芳、吴凤英、石金娥、陈 玉燕、傅群芳、楼凤元、楼素英在国度信访局门口列队信访时,被浦江县驻京办、浦南服务处组织雇佣的黑帮截访抓回至浦江,吴凤英、石金娥、陈玉燕被犯科拘禁在友谊宾馆;洪菊英、李香凤、楼宝芳被犯科关押在治平塘岭头;傅群芳、楼凤元、楼素英被犯科关押在水竹湾林场;我们九人均被犯科拘禁6天6夜。作为“全国信访事情先进县,全省法律示范单元”的浦江县公安局和浦南街道服务处,却成了“犯科拘禁罪”的犯法主体。
  2021年4月份关押期间,多次蒙受被告人浦南街道党工委副书 记方延军的恫吓、威胁,扬言:“此刻县委书记是俞佩芬了,不是以前的程天云书记任由你们上访;我执行县委书记俞佩芬的呼吁,只要你们上访一次就关押一次,关死你们,关到你们敬佩为止”。其嚣张气焰,怒不可遏!
  据相识,以浦江县檀溪镇村民为代表的10人联名控诉的犯科拘禁事件,2014年12月24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14)大刑初字第103号,第824号《刑事附带民事讯断书》对4名罪犯作出讯断:“被告人魏廷召犯犯科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孙文达犯犯科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被告人周东雨犯犯科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可怎么也不会想到,作为“全国信访事情先进县”“全省法律示范单元”的浦江县公安局和浦南街道服务处, 却成了“犯科拘禁罪”的犯法主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犯科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可能其他强制要领,犯科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法行为”和最高人民查看院《关于渎职侵权犯法备案尺度》的划定:“国度构造事恋人员操作职权犯科拘禁,涉嫌下列景象之一,应于备案,负刑事责任:犯科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犯科拘禁三人次以上的;司法事恋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法事实的人而犯科拘禁的……”等 定,作为浦江县公安局一把手的严卫星及浦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方延军已涉嫌“犯科拘禁罪”。
  为此,恳请上级率领主持公平,依法追究被告人严卫星、方延军的法令责任,控诉人将不吝一切价钱,争取讨回公平!
  控诉人:吴凤英
  接洽电话:1592591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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