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法”大照旧“佛”大?实名举报辽宁省释教协会和尚莠民

  2016年年尾,沈阳市大东公循分局对贾林假充和尚涉嫌骗财骗我父亲致其灭亡正式对其备案观测,后贾林勾搭辽宁省佛协副会长沈阳朝阳寺住持释觉海、辽宁省佛协副会长丹东灵峰禅寺方丈释明宽为其犯科申办释教教职人员证,使公安构造对其备案的前提“假和尚”不存在,阻碍公安构造对其的刑事观测,案件观测事情从2017年5月就进如停滞状态至今已快4年。


  2016年8月阁下,公安构造拿着贾林向其提供的戒牒到辽宁省宗教局求证真伪,时任省宗局一处孙处长欢迎了公安构造办案人员和举报人,孙处长在观测后给出结论,贾林的戒牒为假,属于假和尚。重要的依据有两个,1、贾林的戒牒显示其2007年在丹东灵峰禅寺由释明宽剃度出家,孙处长给丹东灵峰禅寺方面打电话问询贾林环境,寺院方暗示寺内基础无此人。2、依据2010年版的《汉传释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步伐》第六条:“新戒圆具三坛大戒后,由传戒寺院地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释教协会向原同意该新戒受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释教协会传递新戒受戒环境;由原同意该新戒受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释教协会报地址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宗教事务部分存案;完成存案后,发给戒牒”。贾林戒牒在省宗局处没有存案,自然为假,显而易见。随后省宗局向公安构造开具了书面证明,厥后公安构造依据此书面证明对贾林备案。



  2017年4月贾林在公安构造对他举办讯问时,向公安构造提供了“释教教职人员证”,随后举报人和办案民警去沈阳市佛协求证真伪,功效很让举报人意外,是真的,一个持有假戒牒的骗子弄了张真的“释教教职人员证”。沈阳市佛协理事长释意尖法师并没有正面答复举报人和办案民警的疑问,(2017年1月,沈阳市佛协理事长释意尖法师牵头和贾林骗财骗案办案民警、大东区公循分局国保大队民警在市佛协驻地慈恩寺开了个见面会。会上释意尖法师代表沈阳市佛协,和沈阳市宗教局,浑南区宗教局的公职人员再次确认了贾林的戒牒为假,属于假和尚的事实,举报人也在场)只是说贾林的“释教教职人员证”是由沈阳朝阳寺为其申办的,寺庙住持是释觉海,是省佛协副会长。去找他相识详细环境。


  在厥后办案民警对释觉海有何法令依据给贾某申办“释教教职人员证”的问询中,释觉海认可贾林并不是沈阳朝阳寺所属和尚,即常住和尚。并说在2014年10月贾林在丹东灵峰禅寺受三坛大戒并得到戒牒,他也在场并和贾林领会。在三坛大戒竣事后,贾林来朝阳寺找到他要求资助治理“释教教职人员证”,贾林自己也切合申办“释教教职人员证”的三个条件1只身,2无犯法记录,3真戒牒,所以就给他申办了。办案民警把释觉海对接管公安构造询问时所有的一番说辞以小我私家名义给举报人出了一份书面证明质料,在这里感激陈沫警官对受害人家眷的无私辅佐。

  和尚申办“释教教职人员证”必需以戒牒为主要依据,由所属常住寺庙为其申办,这点在佛协和宗教事务部分已获得确认。释觉海对办案民警撒谎花招被拆穿后,又改口称贾林从2007年至今就是朝阳寺常住和尚,但好笑的是,贾林和释觉海撒谎时事先没有统一口径,在公安构造的笔录中贾林却自称是沈阳普祥寺住持(普祥寺在宗教部分存案为“空庙”此庙不答允有和尚常住举办宗教勾当,就更不行能有住持),否定了释觉海说辞,一个真和尚他不会连本身是哪个庙的都不清楚吧?更打释觉海脸的是现沈阳市宗教局一随处长於泽亮手里有份沈阳朝阳寺一位和尚问讯笔录,笔录内容是“贾林不是朝阳寺常住和尚,在2016年5月来过朝阳寺,呆了一阵就走啦”。寺庙普通僧众把住持的谎言揭露了,这还真是嘲讽啊。

  2020年9月国度宗教事务局下达了“行政复议抉择书”,责令辽宁省宗教局15日内推行法定职责,这时省佛协副会长丹东灵峰禅寺方丈释明宽跳了出来,推翻了灵峰禅寺没有贾林这小我私家的事实。并说贾林2007年确实由他剃度,他和释觉海都是师承前任灵峰禅寺方丈(法名不记得了),而贾林就是前任灵峰禅寺方丈的“贴身侍者”,所以他们很熟悉。下面的是贾林存案的从僧简历的照片,从简历中可以明晰看出,受戒前贾林是沈阳朝阳寺常住和尚,受戒后也是,那贾林的三坛大戒受戒申请,应由地址常住寺院即沈阳朝阳寺向沈阳市佛协提出申请,沈阳市释教协会审核同意后,再报辽宁省佛协。依据是《全国汉传释教寺院教授三坛大戒打点步伐》第18条。

  而释觉海和释明宽却奉告宗教事务部分贾林受戒申办措施是由丹东灵峰禅寺向丹东市佛协申请,然后报给辽宁省佛协的。来由是“贾林做过前任灵峰禅寺方丈的贴身侍者”,就能以丹东灵峰禅寺常住和尚名义去申请受戒”。比这更怪诞怪僻的尚有贾林存案小我私家简介中“贾林从2007年9月-2014年8月为常住沈阳棋盘山朝阳寺,为沙弥,然后在2007年9月5日去丹东灵峰禅寺由释明宽剃度而出家”。不剃度不出家竟能成为朝阳寺的沙弥,并成为常住和尚。然后再去此外寺院剃度,这些怪诞怪僻违背释教几千年教规教义的来由竟能获得宗教事务部分的认同,举报人感想十分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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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觉海和释明宽这两位省佛协的大会长既然都向宗教事务部分提供虚假证明白,为什么作假不做全套,把受戒申请也是以贾林为沈阳朝阳寺常住和尚来申请呢?是因为贾林的存案小我私家简介中存在严重的逻辑杂乱,和尚剃度出家的寺院就是他的常住寺院,假如改换常住寺院必需依照《全国汉传释教寺院打点步伐》第17条举办,即“必需持有戒牒,在寺院挂单参学一年以上才有资格提出常住要求。来改换常住寺院”。贾林的小我私家简历是工钱伪造,胡乱填写。被人发明弊病后释觉海和释明宽只以“拆东墙,补西墙”式来补充裂痕。他俩低估了别人对释教的认知水平,觉得没人会看得大白贾林的小我私家简历个中涉及释教的教规教义、中佛协下发的的各类类型打点步伐、及国度宗教事务局揭晓的法令礼貌,觉得瞎搅瞎搅就已往了,这就造成了贾林申办、获取戒牒和释教教职人员证时,浩瀚质料中时间点、所在、存在相互抵牾斗嘴,以及年数、各类措施、资质上不合乎划定的弊病。


  为了圆谎,只能把贾林受戒申请的缘由引到贾林是前任灵峰禅寺方丈“贴身侍者”上,前任灵峰禅寺方丈已去逝多年,天真的觉得死无对质就可以自圆其说了。现实版的掩耳盗铃! 为了一己私利,犯科受戒、贩卖戒牒、违规办证、对公安构造提供虚假证明,最后还把脏水泼到去逝的老方丈身上,释觉海和释明宽的确无耻至极,空门羞耻,据公安构造查证贾林2004至2014年间仅在沈阳一地进出境记录近百次,他有时间剃度出家吗?有时间照顾老方丈的糊口起居吗?2014年头贾林发给别人的皈依证上,他法名还叫释正觉,同年10月戒牒上就叫释照源啦,释明宽你给贾林剃度起两个法名是不?贾林自称是藏传释教金刚上师也是你给认证的?贾林操作所谓“双修”玩弄女徒弟,大举收取徒弟们的“扶养”也是你教的?贾林夏天接管公安构造传唤带还几个光膀子描龙画凤的保镖是释觉海你给配备的吗?

  汉传释教的教义教规,其精力实质贯串戴依律、恳切、均衡、均利、忘己、利他、调和的根基要素,这是汉传释教几千年来昌盛不衰的优良道风之所系,正己度人之所依。绝大大都和尚严守戒律,潜心研习佛法,爱国爱教,受到信教群众的信任和世人的赞誉,维护了汉传释教的正常秩序和声誉。世尊在《佛遗教经》中说要“以戒为师”,守戒律是学佛的第一步。在我们老黎民看来,既已舍身佛门,为僧为尼,就该当吃斋念经、参禅打坐,弘扬佛法、普度众生,爱国爱教、护国利民。而在汉传释教一小撮非法僧侣心目中,神圣的释教、在佛协的职位竟然完全酿成了他们到达好处输送目标的遮羞布、护身符。宗教界人士应该努力引导百姓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自觉遵守国度法令,礼貌.国度宗教事务总局局长王作何在“王法与教规干系”研讨会上的一段讲话就充实指明白这一点,他强调“....正确掌握王法与教规干系必需安稳树立法令至上的见识,维护王法的权威,对法令怀有敬畏之心,紧记法令红线不行触碰....,王局长口中的那条“红线”正被某些宗教界人视若无睹,无情蹂躏.


  撕下假和尚的伪装,认清非法和尚的虚伪性,是善良的人们必需要做的工作,更是宗教事务部分必需推行的行政职责,但辽宁省宗教局的作为令举报人寒心,下面图片是国度宗教事务局对举报人和省宗局下达的行政复议抉择书,和省宗局针对行政复议抉择书给以对举报人的复原。

  国度宗教事务局行政复议抉择书中阐发了三点意见:

  一、关于贾林宗教教职人员相关问题,省宗局应该调稽核实并处理惩罚。(戒牒,释教教职人员证正当性)

  二、举报人的信息果真请求,省宗局应该予以果真。

  三、蕴藉的指出贾林宗教教职人员身份假如有问题,为其申办身份相关联的人应依法查处。


  省宗局在给举报人复原意见中阐发了三点意见:

  一、省宗局认定贾林辽宗发(2016)38号文件为汉传释教教职人员的存案真实有效,不予取消。

  二、贾林的戒牒需要原件来认定正当性,应该由发证构造中佛协来认定真伪。

  三、举报人的信息果真请求,省宗局让举报人去辽宁省佛协申请查询,省宗局不予果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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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然,省宗局这样的复原并没有推行上级行政构造的下达的行政复议抉择,想要弄清贾林为汉传释教教职人员的存案是否真实有效、贾林的戒牒是否具有正当性可能说认定真伪,需要贾林从普通国民到成为汉传释教教职人员身份需要经验的阶段,以及每个阶段的所需相关要求,质料,条件来认定:







  1、出家剃度:贾林不切合剃度出家成为和尚(沙弥)的条件,贾林戒牒显示其2007年出家,但其2009年补办过成婚证,又于2014年仳离。贾琳的婚姻挂号档案在沈阳市僻静区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婚姻挂号处存放。公安构造也有其复印件。依据是《全国汉传释教寺院打点步伐》第五条和尚务须僧装,素食,单身,和释教教义教规中“沙弥十戒”中的“不淫戒”。



  2、三坛大戒受戒条件:贾林1954年10月5日出生,在2014年9月辽宁省丹东市灵峰禅寺三坛大戒上受戒已属超龄,也没有“报单” 中报名手续中提到的“受戒人员必需有必需有剃度师意见(号条)并盖印和持有剃度师戒牒复印件”。依据是“辽宁省丹东市灵峰 禅寺暨净土寺传二部僧三坛大戒报单”中的受戒条件:“求戒人员年数必需在20至59周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和报名手 续:“ 求戒沙弥、沙弥尼必需有剃度师意见(号条)并盖印,有地址寺院意见和公章,有地址县、市、省三级佛协意见和公章,还要持有剃度师戒牒复印件”。



  3、受戒人员受戒前应在省宗局处存案:经被省宗局查实贾林受戒前没有在其处存案。依据是:《全国汉传释教寺院教授三坛大戒打点步伐》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释教协会对切合条件并同意其受戒的人员,须同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宗教事务部分提交存案要求的相关质料.....”。



  4、受戒人员受戒后,发戒牒前应在省宗局处存案:经省宗局查实贾林受戒后没有在其处存案。依据是:《汉传释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步伐 》(2011版)第六条“新戒圆具三坛大戒后,由传戒寺院地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释教协会向原同意该新戒受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释教协会传递新戒受戒环境;由原同意该新戒受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释教协会报地址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宗教事务部分存案;完成存案后,发给戒牒”。



  5申办释教教职人员证的存案措施:依照《宗教教职人员存案步伐》第七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予存案: (一)未凭据本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认定步伐认定的; (二)提供的存案质料不属实的”。贾林这两种环境都具备。很明明贾林在省宗局处的存案没有凭据《汉传释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步伐 》(2011版)第六条执行,理应不予存案。



  贾林在省宗局处的存案是由沈阳朝阳寺以其是常住和尚的名义向省宗局申办的,但在在公安构造对沈阳朝阳寺住持释觉海的 问询中,释觉海认可贾林不是朝阳寺常住和尚,他俩只是认识。办案民警陈沫已出版面证明质料。而贾林2015年在 公安构造的笔录中称,否定本身是沈阳市朝阳寺常住和尚,认可本身是沈阳浑南区普祥寺住持。由此可见“存案质料不属实”,省宗局理应不予存案。

  按照《宗教教职人员存案步伐》第五条:“推行宗教教职人员存案,该当填写《宗教教职人员存案表》...”。填写《宗教教职人员存案表》按法定措施应该由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来填写,依据沈宗发(2013)8号文件所述存案措施时间,贾林的《宗教教职人员存案表》应该在2015年6月开始填写,但贾林2015年在公安构造笔录称:“本身不是沈阳朝阳寺常住和尚,说本身是沈阳浑南区普祥寺住持”。所以假如呈现贾林的《宗教教职人员存案表》,应该有工钱伪造国度文件嫌疑,举报人曾向沈阳市宗教局申请果真贾林的《宗教教职人员存案表》,被其拒绝。省宗局理睬向沈阳市宗教局依法调取贾林的《宗教教职人员存案表》,直到今天举报人也没看到。

  以上举报人描写的这5个阶段的措施,也是举报人向省宗局申请果真“贾林从普通国民到成为汉传释教教职人员身份需要经验的阶段,以及每个阶段的所需相关要求,质料”中 ,特指要求果真的阶段,其时省宗局也作了记录,但并没有执行国度宗教事务局给其下达的行政复议抉择予以果真。这5个阶段的措施相互之间都存在关联性和持续性,“一错则百错”。举报人这5个阶段的措施的描写清晰的证明白贾林辽宗发(2016)38号文件为汉传释教教职人员的存案不具有正当性的事实。而贾林的戒牒真实性问题,退一万步讲,哪怕就是中佛协揭晓的也是以犯科非通例手段获取,不具有法令效力,贾林本人理应被宗教事务部分定性为“假和尚”。



  在公安构造对贾林的刑事观测期间,有知恋人向办案民警透露2014年在“辽宁省丹东市灵峰禅寺暨净土寺传二部僧三坛大戒”期间很多人都去丹东市灵峰禅寺购置戒牒,个中就包罗贾林。而在公安构造在对贾林备案之前,沈阳市佛协理事长释意尖法师就曾对举报人说过贾林的戒牒在其时受戒所在都能买获得。综上所述辽宁省佛协副会长释觉海、释明宽有操作在灵峰禅寺
  进行三坛大戒时,有犯科受戒,贩卖戒牒的违法重大嫌疑。

  思想是一种巨大的代价观,人生观,世界观的综合表示,而宗教就是操作未知世界的惊骇,节制和影响人们的思维方法,一些科学表明不了的现象,各宗教就会以具有本宗教奇特色彩的方法加以阐释,使人们对宗教发生害怕和崇敬的心态,而和宗教息息相关的神职人员可能说教职人员也发生了同样的心理感官,这也给假教职人员举办违法勾当提供了宽大的保留空间。跟着中国市场经济和社会的浮噪之风,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代价观不绝地颠覆。就对真正的空门净土也造成了庞大影响。空门掉臂道德、法令的事件频频产生,一些寺院僧人,所谓高僧大德频频得罪戒律底线,甚至做出严重松弛空门的不仅彩之事。

  举报人举报的辽宁省佛协副会长释觉海、释明宽本为佛协高层操作宗教到场司法,犯科受戒,贩卖戒牒,违法为犯法嫌疑人申办和尚证件使其洗白假和尚身份逃避刑事制裁,就凭这一点就足以说明,他俩甚至纵然是一个现实社会普通俗人,其三观也已经与社会扞格难入,可谓是一个松弛社会民俗的无赖了。马克思在《成本论》说过有300%利润就会使人犯法,现实中宗教不比成本的气力小,释觉海、释明宽不就是操作宗教,凭着佛协高层的光环和在当今社会的非凡职位粉碎司法使犯法嫌疑人逍遥法外了嘛,这是无本交易,利润何止300%。这足以使他们猖獗,不怕砍头了,“毁我教者,乃我穿衣人”,释迦摩尼的预言一点都没有错。

  司法是一个国度的基石,司法于宽大公家的切身好处和根基权益密切相关,,是实现社会公正公理的一道必不行少的环节,是维护社会不变,保障社会公正公理的重要东西,是国度救治社会斗嘴的最终方法,社会公家都应该维护他,和尚作为这个社会的一员应该本着“诸恶莫做,众善履行”宗旨来修养众生,调和社会。而举报人却看到的是穿戴袈裟的人在行不轨之事,道德沦丧,对法令没有敬畏感,物欲横流,糜烂众生,诚信丢失,作为中国最大的宗教,实在很是嘲讽。在传统中国社会,真正主导大多公众意识的,不是某一个宗教描写的彼岸世界,而是民间配合信仰的道德权威。宗教的道德权威丧失,必为百姓所不容。当信仰根本崩塌,纵然健壮如高楼大厦般的释教也禁不起微风轻轻一吹,这会让释教信徒多么心寒。举报人在这里恳请中央有关部分彻查此事,反应是真,揪出空门恶劣之徒,还空门清誉,惩办假僧人,给举报人死去父亲的一个公平。如举报失真,举报人愿包袱伪造素材,歪曲事实,误导公共之罪。

  假僧人被查, 真和尚给假僧人充当掩护伞作伪证,反应给宗教事务部分,却毫无作为,还拒不推行上级行政构造行政复议抉择,这是多么的嘲讽,而公安构造在案件的观测事情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也让举报人十分不解。举报人2015年年头报案。直到2016年年底立的案,时间近两年。这都拜其时办案民警沈阳大东公循分局大东门派出所郑宇副所长所赐,他以各类来由拒不按措施办案举报人在这里就不细说了,在从省宗局取完贾林戒牒为假的证明后,不到一礼拜分局竟给我下达了不予备案奉告书,我去派出所找郑宇副所长拿不予备案奉告书。他不在办公室,别的一个警员(厥后得知新调来的所长)问我找郑宇副所长的缘由,我说找郑宇副所长拿不予备案奉告书,在我和新来所长的对话中,所长知道我父亲的案件分局下不予备案奉告书的事,却不知道省宗局证明贾林戒牒为假的事。在郑宇副所长返来后,我向他询问分局不备案是否和他不把省宗局认定贾林戒牒为假奉告分局有关,郑宇副所长没正面答复举报人对他的疑问,只是一再暗示纵然分局不备案,他也会帮我“吓贾林”帮我要钱。这不是郑宇副所长第一次提出要以这种方法“辅佐”举报人了,我再次拒绝。

  随后我向大东公循分局提出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进程中。分局法制科李养成警官把我找到分局相识环境。在对话中李养成警官也不清楚省宗局证明贾林戒牒为假这一细节,甚至连省宗局开具贾林戒牒为假的证明是给举报人照旧给公安构造的也没弄清,显然郑宇副所长向分局隐瞒了贾林为假和尚的这一重要备案证据,李养成警官相识环境后又过了一个月,分局下了贾林涉嫌骗财骗的备案奉告书,在大东公循分局对贾林正式备案后,郑宇副所长从大东门派出所调走前长达2个多月的时间里,郑宇副所长没对案件举办过任何的相关观测。这种隐瞒证据,压案不查这是什么性质行为,我想各人心里都很清楚。


  案件已进入停滞状态近4年,举报人无数次拿着浩瀚证据质料向各级公安构造举报释觉海等人犯科给贾林申办和尚证件的违法事实,最后大东分局都以举报人提供的证据“哪都不挨着”为由拒绝,并强调只能找到贾林本人后才气继承观测,中国10多亿人口,在不利用通缉手段环境下奈何找呢?,退一万步讲就算可巧找到了,而举报人拿出的证据公安构造又认为“哪都不挨着”找到又有何用呢?这不是一个永远无法知晓谜底的伪命题嘛!公安构造办案要刚直不阿,勇于继续,敢于依法解除来自外部滋扰,恪守合理司法的底线,但沈阳大东公循分局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举报人深知没有权利教公安构造如何办案,但也别让各级公安构造墙上贴着“不为不办找来由,只为办妥想步伐”这些字成为装饰品,而失去他自己所具有的真正寄义。


  一个好端端的国度,好端端的社会,怎么会酿成这样?不懂群众语言,不相识群众痛苦,不熟知群众诉求,这来源安在,责任安在,出路安在?莫非还不应举办系统的反思吗?!无疑是对我们的用人机制。监视机制的考问!

  举报人:曾庆伟 电话:1325288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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