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2日中午,我通过劳务调派来到无锡市新吴区菜鸟仓上班,寓目完车间后分到宿舍,宿舍在新吴区漓江路100-2号艾米公寓,调派公司打点员是一其中高个的胖子,措辞像个恶霸,很凶的,他给我布置了一个上铺,谁人上铺床板都是坏的,有严重的安详隐患,我提出换个床位,谁人胖子说你做就做不做走人,别的还要求我签订违法的条约,要求扣押身份证,招工方在我们上车之前都没有说的条件,在他这里就加了,,我差异意签字,要求谁人胖子(打点员)还我身份证我走了,但是他不还我身份证。厥后我就报警了,警员出警后。照旧帮着他措辞。法令划定的国民不能扣押他人身份证,人民警员居然不知道,涉嫌
充当黑恶
势力掩护伞。厥后我又打了两个110电话投诉,事恋人员先是说他问一下。第2次他叫我打谁人
举报投诉电话12389,但是我拨打后没人接听,试问无锡市公安民警都不知道住民身份证的相关法令划定,国民不得扣押他人身份证吗?照旧恶意
充当掩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