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论在那边都是需要用饭的,为了生计,我接办署理了一起简朴的民间借贷案件。该案件2017年8月告状,2018年7月执行,2019年3月终结本次执行,此刻是2021年6月,上千万元的债权,没有执行到一分钱。是被执行人没有推行本领吗?在案件进入执行时,被执行人有三个未成年后世,仅个中一个未成年后世名下持有房产高出2000万元。在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实际节制的代价上亿元的股权还举办了转让。
我接办治理的案件,已经被执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复盘一遍案件信息,发明白一些问题。告状时,时任署理状师拒绝把最有利于债务执行的债务人纳入诉讼范畴,也不列债务人夫妇为配合债务人。保全工业时,不保全执行大概性大的工业。进入执行阶段,对法官执行法子不闻不问,共同执行法官规避对债务人工业的执行,向客户隐瞒案件被终结本次执行状况近两年。客户诉讼了四年时间,才发明状师是债务人的卧底,执行法官是债务人的关照。假如不是我初来乍到,无所事事去造访客户,预计不需要多久,比及债务人把工业转移清洁。人民法院的讯断书就可以如某些人所愿沦为几页草纸,客户永远都不会比及感觉公正公理的那一天。
前一阵子有位张煜大夫果真发文,举报同行为了牟利,对患者拐骗治疗。只是看了标题,并没有过多存眷。20年前我就有过被大夫骗用高价低效药的经验,所以见责不怪。这世界,为了好处没有职业底线的人许多。不可是法官,大夫,状师,西席,官员,甚至可以说每个行业都有。这些年,我也见地过几起状师卧底给客户挖坑的案件,并没有什么难以识破的高深技巧,手段无非是存心放弃有利于客户的证据,存心回收倒霉于客户的诉讼方案,存心辅佐债务人拖延时间转移资产,跟我此刻面临的案件差不多。状师共同法官对客户谋财害命,算计的是客户正当的工业权益。状师仰赖客户对状师的信任,法官仰赖战无不胜的公权力,都是极其可鄙得的行为。熙熙皆为利来,攘攘皆为利往,发财致富是庆幸的。法官要蓬勃很简朴,记着一个原则就好。只有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伤害最大化,才气实现围猎好处的最大化。
我是因为在昆明果真举报法官犯法,僵持举报了一年多之后,犯法依然逍遥法外。我却实在混不下去了,才背井离乡来到成都的。来之前,成都的伴侣都让我安心斗胆的来,成都法治情况必定比昆明好,我必定可以幸福糊口下去。到了成都,接办的第一个案件就是如此这般龌龊,怕不可是我的命运问题了。
谁人听了我的发起,在成都买法拍房掉坑里的伴侣,已经走完了执行异议复议,法令帮不了她,对她的质疑,一句冠冕堂皇的租赁状况已经公示,没人逼你介入竞拍,就算对她的复原。言下之意,法官对已经抵押的抵押物出租行为,就是要认定市场价五分之一的房租公道,就是要认定一次性付出七年租金公道,至于影响不影响抵押物的代价,原来就是果真耍混混的案件,只要你不搅合,关你毛事。原来我认为只是法官小我私家蝇营狗苟上不了台面的小行动,此刻有了两级法院的支持,预计政法步队教诲整顿也帮不了她了。参加对她的质疑审查的法官,看得见她的参与使抵押物多拍卖了40万元,看得见法官的行为无端的让她损失了约16万元的房租收入,看得见被执行人背后尚有若干没有工业可供执行的终本案件,却视若无睹。全国金融机构的抵押贷款高出100万亿元,假如法官对抵押后影响抵押物代价的租赁行为,都可以这般任性的认定,不产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才怪。
她有些反悔却没有怨怪我,还对我多了一些领略。她说,假如没有产生这件事,她无从瞥见这些暗中,也不会体贴社会公正公理。她说,以前她不领略那些千方百计移民的同学。海内条件已经够好,为什么还要移民,此刻领略啦。老黎民,都是但愿平安过活,不惹长短,瞥见杀人纵火,绕道而行并没有错。法院的拍卖通告公示内容,有五六万人围观,判定个中的问题不需要法令常识,只需要糊口知识。一群人煞费苦心的装X,不外是掩耳盗铃罢了。只是那些理睬要尽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觉到公正公理的法官,在围观犯法现场的时候,有没有对法官同行的行为感想过一点点的耻辱。
我对状师同行给客户的对方当事人做卧底,坑害客户正当权益的行为深恶痛绝,并深觉得耻。对法官操作公权力,不维护公正公理却围猎案件好处的行为也深恶痛绝。我僵持只要碰见就不退让不当协,因为这些行为触犯了每小我私家生而平等的尊严,加害了每小我私家享有法令掩护的权利。
我因为发明一起手段极其拙劣的,法官集团围猎执行案件好处的犯法,成了被围观的工具。我控诉犯法僵持了20个月,2021年6月10日,那位有条件执行存心不执行,操控案件分手指定执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3000多万元的周西昆法官被发布被观测。他不外是围猎案件的个中一个环节,他一小我私家完成不了对系列案件执行的操控。在他们围猎案件的期间,在我的控诉期间,又有几多人围观了犯法现场。假如你冷酷与麻痹的围观了陌头恃强凌弱的暴力犯法,你会被骂成道德沦丧的典范。但是,对那些我把犯法现场出此刻他们眼前的有关部分,他们围观犯法却不动声色,他们对我嗤之以鼻。没有人敢骂他们,我们对所有公权力,可以正当伤害每小我私家的公权力,都有与生俱来的惊骇。
我们向来重视精力文明建树,社会主义焦点代价观已经深入人心。也重视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建树,有堪称完美的法令体系与司法体系。可是,面临现实,我们的代价观与法治体系,却成为任人凌辱的工具。湖南操场埋尸案,云南孙小果案,陕西郭二娃案,哪一个案件是因为法令浮现不完善,可能司法体系不健全导致的?哪一个案件背后没有一群围观犯法现场的司法人员?在《罗马书》里,或者能寻求到一些表明。
【罗 7:14】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
【罗 7:15】 因为我所作的,我本身不大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
【罗 7:16】 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肯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
【罗 7:17】 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
【罗 7:18】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发愤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理由不得我。
【罗 7:19】 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肯意的恶,我倒去作。
【罗 7:20】 若我去作所不肯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
【罗 7:21】 我以为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本来,使徒早就大白,,知道和做到完全是两回事。人若没有知己,没有公义的底线,怎么大概约束本身,怎么愿意约束本身。无论多伟大的民族,假如全社会处于互害文化傍边,如何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