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检举
控诉刘军蔡培娟汪秀兰李磊黄
建水等
犯法团伙反重复复,先裁定黄
建水提出的统领权债权债务统领权异议不创立诉争标的物为商铺,广州白云区人民法院有专属权,后经黄建水与
刘军蔡培娟私下接碰头提交证据钱一到位,立马自我打脸,转让的标的物人民法院当即改观为,债权债务的归纳综合转移,也不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百姓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明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统领的,该当移送有统领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该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划定不属于本院统领的,该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领,不得再自行移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中华人民共和百姓事诉讼法》的表明第二百一十一条 对本院没有统领权的案件,,奉告原告向有统领权的人民法院告状;原告僵持告状的,裁定不予受理;备案后发明本院没有统领权的,该当将案件移送有统领权的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处理惩罚军蔡培
娟汪秀兰李磊黄建水存心违背事实与法令的枉法裁判、虚假诉讼、骗财骗
犯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