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冲击都市中的高空抛物行为(转载)

  本年3月1日,《刑法批改案(十一)》正式施行,将高空抛物行为入刑。3月31日,重庆市首例高空抛物罪案当庭宣判。高空抛物的入刑对责任人明晰的高空抛物行为起到了必然的震慑浸染。但从近期网上曝光的多起高空抛物案件来看,高空抛物的问题,仍为获得有效办理。小我私家认为原因主要在于大部门高空抛物事件,观测难以取证,责任人难以追查、界定,一人乱丢多层“背锅”,不免让个体人员心存有荣幸心理,为此,小我私家发起如下:
  一是增强宣传,强化意识。一方面以口号、实际案例等方法营造严惩高空抛物坠物的宣传气氛,,增强相关法令安详责任教诲。另一方面,向小区物业宣传增强高空抛物监控的须要性,勉励住民在不加害他人隐私的前提下自行安装室内摄像头以备自证,减轻高空抛物案件的取证难度。
  二是信息打点,重点监控。在小区、沿街麋集民居点以及都市积年高空抛物多发点,在不影响住民糊口隐私的前提下,在民众区域陈设面向修建物外立面的广角仰视高清监控。监控图像信息及时传输到小区物业的视频节制室,由小区物业按期宣布监控环境传递。
  三是动员群众,联防联治。当局相关部分应设立高空抛物举报热线,并出台一系列的嘉奖法子,勉励群众对高空抛物不良行为举办有效举报,以此震慑高空抛物的违法行为,久久为功,为打造平安都市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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