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山西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袁强违法犯法质料

  举报人:王艳妮,女,1983年11月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130261198311050021
  被举报人: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袁强
  被举报人: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张玉根
  被举报人:山西龙易状师事务所李义龙状师

  举报事实:
  举报人与阎品笑借钱条约纠纷一案,举报人不平一审讯断提起上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2日作出了〔(2015)并民终字第675号讯断〕終审讯断。
  现将审理〔(2015)并民终字第675号讯断〕案件进程中存在的违法犯法问题罗列如下:
  1,〔(2015)并民终字第675号讯断〕被举报人袁强法官先容李义龙状师署理该案;
  经人先容,,举报人与被举报人袁强法官领会。多次打仗,查阅该案卷后奉告举报人一审讯断事实不清,听其布置可以发回重审,并将李义龙状师先容给举报人,作为本案二审的委托状师。
  2,被举报人袁强法官、李义龙状师多次约饭,收取举报人5万元;二审庭审前,袁强法官、李义龙状师,举报人,伴侣路敬多次约饭商谈本案如何举办。
  详细时间:
  2015年一月份阁下举报人和伴侣路敬,其妻子張丽敏,袁强法官,屡次在鼓楼街清凉月素斋馆用饭。

  2015年一月袁强法官、举报人、李义龙状师在鼓楼街清凉月素斋馆品茗,用饭,先容李义龙状师做本案委托署理人。

  2015年3月中旬举报人多次和李义龙状师在鼓楼街清凉月素斋馆用饭。


  2015年4月举报人多次受约和袁强法官,李义龙状师在鼓楼街清凉月素斋馆用饭。


  2015年5月中旬,5月底,6月举报人多次受约和袁强法官别离在鼓楼街清凉月素斋馆,柳溪街天街小雨茶楼喝过差茶,吃过饭。

  2015年8月11日下午5点阁下,举报人受约和袁强法官在鼓楼街清凉月素斋馆用饭,品茗。

  2015年8月13日下午四点阁下,举报人受约和袁强法官在鼓楼街清凉月素斋馆品茗。
  晤面进程中,袁强法官多次提示该案件要到达预期目标(发回重审)必需要给本案相关人员送货〔钱〕。包罗(主管院长任有会)(本案审判长张玉根)(本案合议庭成员)

  举报工钱了该案能合理审判,凭据李义龙状师的布置,2015年4月份的一天在鼓楼街清凉月素斋馆品茗用饭。约晚8点阁下各人筹备分开时亲手将五万元现金交给了上车(小越野)筹备分开的袁强法官。

  已违反《法官法》等相关法令。(有灌音证据)
  3,李义龙状师布置举报人给袁强法官5万元;
  2015年3月份在鼓楼街清凉月
  素斋馆品茗时,李义龙状师说:“顿时要开庭了,该解决就得解决,要服务就得费钱,不给钱人家怎么给你服务啊”。举报人问该筹备几多?李义龙状师说,“办这事咋地不得给人家五万”

  举报人回家筹齐五万元,凭据李义龙状师得布置,2015年4月在鼓楼街清凉月将五万元交给了袁强法官。
  已违反《状师法》第四十条第1项,第5项;(有灌音证据)
  2015年5月中旬在鼓楼街清凉月素斋馆品茗时,李义龙状师奉告举报人需要贿赂的人多,五万元不足,让举报人再次筹备钱。举报人因经济坚苦,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将钱交给袁强法官。

  由于举报人钱不到位,导致二审没有到达袁强法官说的结果。袁强法官和李义龙状师将责任推卸给举报人。
  那么该案到底是谁钱的问题?照旧法官的问题?是以事实为依据,照旧以款子为依据?
  以上举报事实,请求相关部分彻查此事,让本案有个合理的讯断,让司法部分违纪违法行为无处藏身,也还老黎民一个公平!

  我相信公理大概会迟到,但不终究会来。

  举报人:王艳妮

  2021年3月11日
  假如举报人王艳妮有遭不测,必然与袁强法官以及相关审理案件的法官(一审法官二审法官)尚有举报人相关案件里的阎品笑有关,特此为证!泣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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