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好我是李福林,男,1981年8月22日生,汉族,住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水塘镇格凸河镇格凸村龙滩组,电话:13595373866,2017年6月18日,李福林到贵州万合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车。经两边协商,万合公司以158200元的价值向我出售标色现代途胜1.6T自动智能型汽车1辆,万合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家平在销售条约上各注担保该车辆是全新车.条约签订后,李福林预交了3000 元定金,同年6月29日付清余款. 李福林筹备提车时,万合公司却奉告无现车,并多次推荐本人购置同款白色汽车,称该车具备防热等成果,且主动优惠2000元。两边告竣协议,156200元的价值向万合公司购得白色现代途胜1.6T自动智能型汽车1辆(车架号LBETLBFC9HY235041,动员车号HB217691)。 购车后,以老婆妹妹金桂妹名字为该车举办落户,共交纳购买税10570元(购买税票面浮现该车辆销售单元为安泰和公司),交纳保险共计6692. 27元,,上牌费150元。在交保险时发明,该车辆在2017年3月15日已缴纳过保险,户名为李兴。经核查,该车于2017年5月11日曾被普安县合发汽车销售处事有限公司证明动员机有妨碍,被厂家收回。继承查抄该车辆,发明该车辆车顶玻璃及车头引擎盖毗连处有喷漆残留的很多白点。多次找到万合公司要求退车,但均遭到该公司拒绝。本人认为,万合公司涉嫌存心隐瞒该车辆已出售过和维修过的事实,已组成销售欺骗财,并且万合公司立场恶劣,多次要求退车时,该公司仅承诺赔偿1000元,本人无法忍受这种恶劣的销售欺骗财行为,故此但愿通过媒体报道获得相关部分重视处理惩罚,退车并抵偿相关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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