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在人行道上被违法施工砸坏,现场依然在,
都市打点局连违法施工所在都没找到就说已经做了该做的事情了。)2020年6月,我的汽车在人行道上因违法施工被损坏,向江
北区都市打点局举报。违法施工现场依然在人行道上,历时1年,江
北区都市打点局经电话观测,得出找不到违法施工责任人的结论,居然连违法施工所在都没搞清楚,就得出已经做了一些观测事情找不到违法责任人的结论,而违法施工所在就在江北区大石坝红石路305号门口的人行道上躺着。老黎民需要当局的时候,当局居然就这样干事,难怪此刻这么多信访人。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渝北区法院居然阐述江北都市打点局固然没有找到趟在大石坝地上的违法施工责任方,但也已经做了一些行为,找不到就算了。法官还体现我撤诉。一中院法官居然说现场照片不能证明有违法施工的行为。这倒好,违法施工行为的事实都打掉了,人家江北都市打点局都不否定违法施工的事实,,你一其中院法官居然这样去阐述。固然江北区委的文件要求各部分严控行政诉讼的败诉率,但无视人民权利的都市打点局不去查清楚还躺在地上的违法施工行为,老黎民真的太难了。两级法院敢这样判,那老黎民只能信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