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费县薛庄镇“选择性法律"太任性!谁来保障老黎民的权益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薛庄镇当局在没有任何正当手续的环境下,对我的屋子在破晓5点偷偷举办了强拆。我叫张秀英是山东费县薛庄镇毛沟村的一名村民,我一家七口祖孙三代一直居住在一处不敷80平米的屋子里,屋子产权是我公公的,居住条件十分拥挤且糊口未便,于是2015年向村委提出建房,村书记杨文宝的复原是全村一半都没有手续,他们在根基农田,水浇田上都能建,你自己又没住宅、那又是荒地就不能建吗?就连他本身的屋子也有没有手续,都是先建好后补办手续,其时没法先办手续让我也这样建,我又上镇疆域所咨询他们说2009年今后农村就不在治理宅基地,都是这样建的,为了办理自身的居住糊口问题,2015年底不得已在自家承包的五荒地里,建了屋子既没有影响村整体筹划也未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为了不占用国度的耕地,,我们建房的处所实际上是一个修公路取土留下的一个比公路低4米多深的大坑),当我们耗费庞大心力、财力于2017年7月屋子建好后。2019年5月份镇当局在没有任何手续的环境下,给我们安了一个“违法修建"的头衔破晓5点犯科强制拆除了我们的屋子。其时为了掩盖他们的强拆证据就地把修建垃圾给清理拉走卖掉,其时就因为我说他们法律犯罪基础没有权力拆我的屋子,他们就以我阻碍法律让镇派出所把我拘留了,基础不让人措辞,还说什么都不消说本日就是来拆你屋子的没有你措辞的份,他们不管行政复议,不管一户一宅,就是拆、拆、拆,老黎民有冤没处申又苦没法诉,我婆婆77高龄平板身体很是康健实在遭受不住冲击,整日没精打彩以药维持生命当年年底抱恨离世,死不瞑目,临终前常说:未给孩子留下立锥之地,片瓦遮霜,到死也闭不上眼。过后我找镇长贾俊博理论,他说他不知道我没有住宅,此刻已经拆完也没有什么步伐,只能等今后再说,老黎民安安循分分遵记守法祸从天降,身为一镇之长法律犯罪莫非就不消付责任吗?莫非在他们心中权大于一切,可以横行霸道,任意妄为,村干部的没有手续可以不拆,耕地上建房的没有手续可以不拆、一人多套没有手续的屋子可以不拆,而我连住的处所都没有,就不能享受住宅权吗?在他们心中法令不是人人平等,而是可以选择性法律,逼迫黎民,肆意妄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实在是天理难容、法理不通。望率领早日看到黎民的苦为老黎民主持公平,惩办这些胆大妄为的害群之马,把这些贪污糜烂、乌烟瘴气的家伙从党的步队里清理清洁,让黎民早日看到青天白昼,把党的精力发扬光大。)
  间隔我们200米处村书记违法占用地皮24140平方米的钢布局大棚,不单早已收到费县综正当律局发出的行政裁定书巜2019〉鲁1325行审1279号〉要求拆除,至今仍未拆除。紧挨着我们旁边属于违建的废品收购点也仍然岿然不动,至今仍在运营。细密相连的修建,缘何厚此薄彼?强拆是否存在顶任务,背锅现象令人质疑。选择性法律别把合理选择掉,不是法令不足用,而是“法令不管用”
  党的十七大陈诉提出:“僵持国民在法令眼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正公理"。奠基法治社会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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