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参加义县信达房地产开拓有限公司承建的义县当局招商引资项目义乌商品城的信达公司的条约相对施工方。在工程竣工后,信达公司拖欠我们的农夫工人为及质料款,工程款,早在2011年--2014年期间我们告状信达公司,义县法院给我们做出了胜诉讯断,,讯断生效后我们也实时申请了执行,可是至今已十
余年已往了,仍然一分钱没有执行得手,存在同样环境的有11人,拖欠金额达近700万之巨。我们的金钱执行不返来,其实不是信达公司没有推行本领,而是义县当局部分房产打点处原处长张宝勇和义县法院执行庭原庭长王俭的好处团体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为小我私家好处违反法令礼貌,实施违法犯法行为,导致信达公司资产被犯科转移了。
问题回响到各级当局部分及纪检委,但十
余年已往了,
问题一直不给
办理,无奈,特向率领
求助,请求给以尽快
办理。
辽宁锦州市义县人民当局在义乌商品城问题中没有责任吗?
请问辽宁锦州市义县当局在义乌商品城案问题中饰演了什么脚色?
实名举报人:刘占生、邓金英、金玉刚、王锦丰、王树家、朱素兰、 吴阳、吕凤霞
接洽:18525018757(不常开机,发短信接洽)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