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荣祥公司“违法强拆”三代武士家庭房产,应有人管、有人查!

  —、保国有责、卫家无能、三代武士家庭的遭遇!!!
  我家营业房位于新乡市卫滨区自由路与中同大街交汇处,2012年新乡荣祥房地产有限开拓公司,在未举办任何协商、未鉴任何协议的环境下,把我们营业橱窗违法拆除两次,,2013年用围档把我们的营业房围起来,仃水、仃电、阻决绝通,使我们以后仃业,下半年用[暴力、黑社会]方法违法强拆,“废墟”守卫战我们僵持到2014年2月,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陈砚田正当私有营业房产从地球上消失了!!!
  二、新乡市当局“行政不作为”!
  [物权法]划定:侵害物权、除包袱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划定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付新乡荣祥公司的“违法强拆”行为,自由路服务处说:无职权,区城建局“不受理”、市拆迁办公室:归卫滨区当局打点,市住建委:不归本部分。“行政皮球”世界冠军!!
  三、新乡市公安“纵容”违法犯法行为!!
  对付新乡荣祥公司的“违法强拆”行为,新乡公安不避免、不备案、不侦查。[警员法]、[刑法]、[受备案制度]成为一纸空文!!

  四、诉讼无路、无门、无道!!!
  1[违法强拆]、不属民事受理范畴。
  2[违法强拆]、刑事诉讼:必需公安备案、查看告状。中央巡视组说:[新乡公安塌方法糜烂]!!!
  3[违法强拆]、诉[拆迁批示部]卫辉市法院:三个月后、“驳回”。诉卫滨区当局、新乡市中级法院备案六个月后、不开庭“驳回”、上诉至河南高院、顿时三个月了无覆信?!
  河南是兵源大省,司法拥军“楷模”、北有“汤阴履历”、南有“信阳模式”不该成为口号、标语、“花瓶”。
  五、“最可爱的人”、“成为最无奈的人”??!!
  父亲:陈砚田:1948年—1956年在坦克二师服役[2014年抱恨离世]
  本人:陈新生:1977年—1980年在南海舰队服役。
  儿子:现役武士。
  我们为故国“站岗”、自已的家让“黑社会”连根铲了、
  六、“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
  “除一害而众苗壮、刑一恶而万民悦”。

  天下何故治?得民气罢了!天下何故乱?失民气罢了!”[ 发言]

  举报、控诉、救济人电话:15637366181

  望社会各界公理之士给以辅佐、指导、感谢!


  军属:陈新生—2017、6、17日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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