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6日和7日,本公众号(微商电商调研)连续发布了两篇关于嗖嗖快跑公司的报道,标题分别是《嗖嗖快跑公司因何诉讼缠身,曾被工信部通报的嗖嗖身边APP现状如何?》、《网传嗖嗖身边即将借壳上市,投资原始股价值将翻5到8倍?》。
十天后的6月16日,嗖嗖快跑公司委托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向本公众号送达了《律师函》,此函读来看似义正辞严,逐条罗列出了相关报道的不实之处,并引用《民法典》为依据,令人倾倒在法律的威严之下,但通篇看下去,该函所谓的“文章内容系被人故意捏造的虚假事实”却一点也不虚假,而是不容反驳的真相,为避免“承担责任、增加诉累”,本公众号决定“慎重对待并及时处理函告事宜”。
第一点:程俊本人有没有说过这番话?
文章提到:程俊表示:“这是因为现在禁止获取用户的信息资料,我们现在因为要合规所以禁止了,不会再获取用户的信息资料了。这次下架损失是非常大的,可能公司有许多员工面临失业。嗖嗖身边目前的融资已经结束,准备到香港挂牌上市了,此次下架事件或多或少对公司的发展产生了影响。”
该函指出:程俊本人表示没有说过这番话。
实际上,程俊的这段话的出处来自“中国科技新闻网”于2020年9月19日发布的一篇题为《工信部重拳出击护隐私:蛋壳公寓、嗖嗖身边、小咖秀等23款未按时整改APP下架》的报道,本公众号在引用这段话时,也不止一次地提到了“中国科技新闻网”。
原文如下:
如果程俊本人当真没有说过上述内容,那么首要责任恐怕就在“中国科技新闻网”一方,本公众号建议程俊立即追根溯源给“中国科技新闻网”送达律师函。不过考虑到嗖嗖快跑公司的反应速度,想当然耳,在2020年9月29日的时候,律师函就应该已经送出了,这件事看来不值得我们继续操心。
第二点:5G云电商到底属不属于嗖嗖快跑公司?
首先,该函不否认文章中出现的嗖嗖制度的真实性,但却特别强调“该制度并非嗖嗖快跑公司的制度,而是5G云电商的制度,5G云电商不属于嗖嗖快跑公司。”
那么这里的争议之处就在于“5G云电商到底属不属于嗖嗖快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