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法院依法果真开庭审理李勇、郭春林、李庆等24人犯组织、率领传销勾当一案
2月14日,贺兰县人民法院依法果真开庭审理贺兰县人民查看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勇、郭春林、李庆等24人涉嫌组织、率领传销勾当罪一案,该犯法团伙是贺兰县停止今朝破获的最大的传统传销组织,也是贺兰法院至今审理的被告人人数最多的传销案件。
因案情重大,该案构成7人合议庭举办审理。庭审以现场果真+长途视频提讯方法举办,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政构造干部代表、被告人家眷旁听了审理。
公诉构造指控,2014年被告人李勇到宁夏银川市贺兰县插手河南传销组织,逐渐取得甘肃、青海、山东等传销组织的实际节制权,对在贺兰县参加传销的甘肃、青海籍传销下耳目员,,实现团队化、公司化打点。
以李勇为首的甘肃传销组织以“国度人力资源双向扶贫项目”“国度实施西部大开拓政策,搞扶贫工程,入股投资可以分红”为由,通过要求介入者以缴纳用度的方法得到插手资格,并凭据必然顺序构成层级,以直接可能间接成长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介入者继承成长他人,骗取财物。
截至案发前,李勇传销组织已直接或间接成长下耳目员1300人以上。
庭审估量一连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