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上海二中院对被告单元上海阜兴实业团体有限公司、被告人朱一栋、赵卓权、朱成伟集资骗财骗、哄骗证券市场一案果真开庭审理。当日下午,对阜兴团体犯科集资系列案会合果真宣判。
2014年9月起,被告人朱一栋、赵卓权、朱成伟、王源、余亮等人,利用虚构投资标的、夸大投资项目代价、向社会果真宣传等方法,并以高收益、理睬到期还本付息等为诱饵,设计销售债权类、私募基金类等理工业品,向社会公家犯科集资,并发新还旧,不绝扩大资金局限,以维持资金链。被告人王长生、曹兆进、朱金华等人参加阜兴团体犯科集资勾当。
至2018年6月,阜兴团体犯科集资共计人民币565亿余元,案发时未兑付本金共计人民币218亿余元。其间,被告单元阜兴团体、被告人朱一栋、朱成伟、郑卫星、李卫卫、宋骏捷、徐致杰、张锴、吴军等人会合资金优势、持股可能持仓优势可能操作信息优势连系可能持续交易“大连电瓷”股票,并通过节制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可能节制信息披露的内容、时间、节拍,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定,影响证券生意业务价值可能证券生意业务量,哄骗证券市场,情节出格严重。
据此,上海二中院对被告单元阜兴团体犯集资骗财骗罪判惩罚金人民币二十亿元,犯哄骗证券市场罪判惩罚金人民币一亿元,抉择执行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亿元。
对被告人朱一栋犯集资骗财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惩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犯哄骗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抉择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惩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万元。对被告人赵卓权犯集资骗财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惩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对被告人朱成伟犯集资骗财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惩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犯哄骗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抉择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
对其余被告人别离以集资骗财骗罪、犯科接收公家存款罪、哄骗证券市场罪判处三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应工业刑。被告单元阜兴团体及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发还各参加人和参加单元,不敷部门责令被告单元和各被告人继承退赔。
部门集资参加人和被告人家眷等旁听了开庭及宣判。
【文章来历 : “上海二中院”微信公家号 ,版权为原创方所有,不代表本刊概念,如有侵权请接洽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