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网络传销案,该传销组织打着电商的幌子,以推销虚拟“有机农产物”及“推广嘉奖打算”为名开展传销勾当,被告人插手该组织后,努力成长下线,其行为已组成组织、率领传销勾当罪。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萧某锋于2020年4月12日注册成为湖北康体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商平台(“有机谷新零售”)的会员,该电商平台以推销虚拟有机农产物及“推广嘉奖打算”为名引诱会员举办推广,直接或间接以成长会员的数量为计酬可能返利依据举办赢利,平台注册会员有50552人,共75个层级。
被告人萧某锋注册成为会员后,通过微信群、微信伴侣圈招揽下线会员,获取层级消费嘉奖实现犯科赢利人民币10000余元。
经判断,其会员级别为区代,所有下线会员数为1592,下线会员的总层级为21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湖北康体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商平台以推销虚拟有机农产物为名,要求介入者购置商品得到插手资格,并凭据必然顺序构成层级,直接可能间接以成长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着返利依据,引诱介入者继承成长他人介入,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被告人萧某锋在该平台注册成为会员,其下线会员数为1592,下线会员的总层级为21层,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组成组织、率领传销勾当罪。
按照被告人犯法的事实、犯法的性质、情节和对付社会的危害水平,依拍照关法令之划定,被告人被判刑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惩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