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7月30日与湖南百家汇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望城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置了位于望城区普瑞西路南侧的金桥国际市场集群百货副食城B区的商铺。由于究竟市场环境暂未起色,所以同时与湖南百家汇金桥食品城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方)和湖南百家汇投资有限公司(担保方)签订了《金桥国际市场集群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为5年,即2017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合同约定湖南百家汇金桥食品城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需分期支付本人购买商铺合同总额8%(税前)的租金。2020年9月我按要求缴纳了税款,湖南百家汇金桥食品城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我等待返租,然而到今天已经离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过去1年多的时间,我仅仅收到3个季度的返租款,还有5个季度的返租款没有收到。本人多次致电湖南百家汇金桥食品城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询问返租问题,对方都以财务审核流程、公司账户没钱等各种理由进行搪塞,导致返租之事遥遥无期。近几年受疫情影响,每月在拮据的生活下还需要承受来自商铺的还贷压力,原本是想改善生活,现在却成了最大的负担。
请求政府制止湖南百家汇金桥食品城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违约行为,督促湖南百家汇金桥食品城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合约,融易新媒体消息,及时支付业主返租款,维护老百姓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