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一审法院判错案,制造了冤假错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二审法院不单不予更正,反而久有居心地维持一审法院的错判,维持一审法院工钱制造的冤假错案,死不改悔。如此这般公开蹂躏王法、公理与正义,绝对不是党率领下的人民法院应有的作为。
2001年6月22日早6时许,谷长站的儿子、出租车司机谷利军驾车带6名搭客行至农安县境内,遇突发路况。农安县公安局交警拍摄的变乱现场照片显示,公路上约100米长的路段有多个障碍物,且路面全是油腻腻的石油,车行上去如同溜冰。功效导致谷利军驾驶的出租车偏向失控,汽车冲出公路,撞向路边树木,司机谷利军和副驾驶座位上的搭客飞出车外。变乱造成就地一死六伤,司机谷利军本人也肋骨骨折。
据《(2020)吉0122刑初4号》刑事附带民事讯断认定的事实,变乱产生后,谷利军强忍剧痛,借道人手机拨打120求助,拨打110报警。等120抢救车将伤者、死者拉走后,谷利军见出租车车牌被撞掉一颗螺丝,即将脱落,于是就将车牌卸下放收支租车内,随后,受伤的谷利军出于自救本能拦下一辆过往车辆,没等处理惩罚变乱的交警赶到就分开现场,到德惠市人民医院疗伤。当天,农安县公安局交警到司机谷利军家,得知谷利军在医院疗伤,也就没有再去找谷利军。从此,谷利军娶妻生子,从没有分开过原住地,直至18年后,农安县警员再次找上门。
由于现场实际路况等原因,2001年变乱产生后,农安县公安局没有做刑事备案,也没有追究司机谷利军的法令责任。
即即是司机谷利军包袱那场交通变乱的全部责任,依法追究司机谷利军的刑事责任,司机谷利军该当被判处的最高法定刑期为七年有期徒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划定,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此案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到了2019年,农安县公安局民警吴昊将司机谷利军以递交病历质料等事宜为由骗到农安县公安局,反而说是谷利军来公安局投案自首,存心编造了谷利军“投案自首”的谎话,并以此为依据将18年前的那场交通变乱从头备案。
暂且不说农安县公安局民警吴昊为制造冤案撒谎的事实。农安县公安局要想将18年前的那场交通变乱案从头备案,就必需过刑礼貌定的“追诉期”这道“铁门坎”。过不去“追诉期”这道“铁门坎”就是违法办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耽误】一、在人民查看院、公安构造、国度安详构造备案侦查可能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今后,逃避侦查可能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二、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诉,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公安构造该当备案而不予备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以下我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为准绳,审查《(2020)吉0122刑初4号》刑事附带民事讯断,从而证明,司机谷利军冤案是工钱制造的。
一、证据证实,谷立军案交通变乱产生的当年,农安县公检法并没有作出刑事备案的抉择
图一:阶梯交通变乱报案、备案挂号(来自本案卷宗)
这个“阶梯交通变乱报案、备案挂号”,是《(2020)吉0122刑初4号》刑事附带民事讯断采信的,独一证明当年交通变乱后,农安县公安局刑事备案的证据。然而,这个证据不单不能证明当年农安县公安局就那场交通变乱刑事备案,反而证明,当年农安县公安局基础没有刑事备案。来由有三:
(1)、这个“阶梯交通变乱报案、备案挂号”,它是两张纸叠在一起的,我们目测阐明,上面是2001年交通变乱产生时的纸张,下面则是18年后2019年的纸张(注:事实以实物判断结论为准)。毋容置疑,右上角的公章应该就是2019年加盖上去的。问题就出来了,这算是2001年交通变乱产生时的证据,照旧算18年后2019年的证据?
(2)、“阶梯交通变乱报案、备案挂号”的右上角(蓝圈内)有一个公章,据该案卷宗证据显示,2001年时,该公章的全名是“农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员大队变乱处理惩罚专用章”。而这个2019年加盖上去的公章却酿成了“***公安局*通警员大队变乱处理惩罚**章”。公章有明明被人变动的陈迹。依据《公安构造治理刑事案件措施划定》第六十二条“书证有变动可能变动迹象不能作出公道表明的不能作为证据利用”。农安县人民法院采信此无效证据鉴定司机谷利军有罪,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采信无效证据维持一审讯断,轻者说两级法院的作为属于措施违法,重者说两级法院的作为是严重的除徇私枉法犯法!
(3) “阶梯交通变乱报案、备案挂号”的左下角(蓝圈内),“率领指挥”一栏中率领没有指挥。此证据证明,2001年交通变乱产生后,农安县公安局率领在依据事实慎重思量后,认为不能刑事备案,因而没有作出指挥。
下级听从上级是我百姓主会合制的根基原则之一。该“阶梯交通变乱报案、备案挂号”证实,在“率领指挥”一栏中,率领没有指挥后,办案交警并没有进一步作为,这就证实,当年案件没有做刑事备案。假如2001年这起交通变乱农安县公安局真的刑事备案了,司机谷利军毫不行能老诚恳实在内地呆18年、安巩固稳地娶妻生子。最低限度也是通缉令上榜上有名。
然而,18年后农安县一个普通民警说这就是备案证据,更令人无法想象的是农安县法院居然采信,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居然深信不疑。
农村人有一句大实话,叫“王八尚有一个鳖端正”,莫非农安县公安局没有一点端正吗?莫非农安县公、检、法都没有一点端正吗? 莫非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一点端正吗?
“阶梯交通变乱报案、备案挂号”这铁一样的证据证明,2001年交通变乱产生时,农安县公安局没有做刑事备案。
二、证据证实,被害人家眷在追诉期限内没有提出控诉
《(2020)吉0122刑初4号》刑事附带民事讯断采信死者老婆王秀梅证言(讯断书第九页)原文:“变乱产生后,我父亲和他(死者)母舅到闯祸司机家找过,没有找着,再就没有去公安构造找过,其时我们不知道闯祸司机的信息,此刻我们也不知道。”死者老婆的证言证实,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没有提出控诉。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八十八条之划定,即便退一步讲,司机谷利军要为那场交通变乱负全责,,依法该案也早已灭失!
既然是一个法定不存在的案件,为什么农安县公安局要再度提起?莫非农安县公安局和司机谷利军有仇?
据我们阐明,农安县公安局某一率领为了追求政绩,追公安部“清网动作”的那阵风,故而“杀良冒功”制造这起冤案。这种案例在汗青上多如牛毛。
人民网曾刊文指出,冤假错案是公检法“默契共同”的功效,本冤案也就是这样。
那么作为二审法院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又是奈何看待一审错案的呢?
图二:驳回申诉通知书
这是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吉01刑申25号》驳回申诉通知书。该通知书存在两个问题:
(1)申诉人是谷利军的姐姐谷利亚,在该通知书中,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犯科剥夺了法令赋予谷利亚的权利。
(2)我们多次提出,该案的要害点就是“追诉期”。关于这一点,在该通知书中,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是乱说八道了。证据证实司机谷利军交通变乱案发后的18年没有分开原住地,娶妻生子正常糊口,该通知书却说:“谷利军逃避侦查,不受追时效期限限制”。
显着知道一审法院判错案,有意制造冤假错案,二审法院却“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维持一审错判,继承制造冤假错案,这是我王法院系统恒久存在的顽瘴痼疾。它严重粉碎着法制建树,阻碍了法治历程。但愿中央人民当局加大对我国政治系统的整饬力度,追究工钱制造冤假错案的司法人员的法令责任。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查看院
中央纪委国度监委 中央办公厅政策研究室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人民查看院
2021年7月13日礼拜二
状师中介网大案专家小组
状师中介网大案专家小组处事宗旨
依照法令 注重证据
尊重科学 毫不违心
对付我们治理的每一个案件,都力争做到如同教科书一般的完美。
注:此案将载入《中国信访研究》一书。
原文网址:?mod=view&aid=7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