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法院郑青更正冤假错案

  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院长郑青更正冤假错案,受害人用了9年时间取证,最后得出结论,法院讯断浙江省金都工贸有限公司,无标违法出产销售不切合安详尺度的假意伪劣商品有欺骗财行为,信访办陈立军违法办案,剥夺受害人申诉的正当权益,不接管申诉,不让启动院长发明纠错措施,导致冤假错案不能纠错。

  控诉人;刘利锋,男,汉族,1979年11月16日出生,,家住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北台三路20号楼三单位102室,电话13700131167

  被控诉人;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主任陈立军。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1,3,4,6款之划定取消三级法院的讯断,依法再审并追究出产企业违反刑法第140条,146条,第280条,第307条的刑事责任
  控诉人刘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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