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者充当掩护伞,违法者消遥法外无人管。

  本年3月24日向内江政法整顿小组投诉威远县人民法院在(2016)川1024民初1097号,我于借钱人叶付国(妹夫)包管人余有财(姐夫)借钱纠纷一案,在2017年9月5日由本县审判长郭建伟举办缺席讯断,由执行员叶宏书执行本案,由威远县普佑状师事务所曹波署理诉讼,,在本案包办处理惩罚措施进程中从状师审判长执行员为违法者充当掩护,有法不依有案不查违法乱纪行为,彼此窜通相互勾接,枉法讯断执行使受害者血本无归重大损失,万万没想到的在这次进程中受理不处理惩罚不回覆至今无果,最后跪求有关部分核查事实真象,依法处理惩罚这群害人之马纯之以法取信于民。投诉人王大宗电话15583235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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