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重庆市巴南区的惠民政策何时能真正落实到农夫头上?

  1、2003年,我经重庆市巴南区南泉镇政府招商引资和协调,租用南泉镇红星村四社五十亩土地,投资了五六百万元,开办莽子生猪养殖场。并按规定办理了工商、税务等合法手续。
  2、2007年8月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重庆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规定》等文件,对畜禽养殖进行区域划分,莽子生猪养殖场所在的主城区被定为畜禽禁养区。
  3、根据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4、25条。《重庆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规定》第七条,重庆市巴南府办法(2007)202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由区市县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或搬迁,由当地政府批准建设的由批准机关依法予以补偿。
  4、2007年8月政府下文要求关闭养殖场,而事过八个月后的2008年4月15日,巴南区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莽子生猪养殖场停止使用,并罚款4万元。记者曾要求环保局出示“环境处罚决定书”,环保局未出示(直接罚款就关停,涉嫌程序违法)。
  5、我数十次向巴南区、南泉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给予关闭补偿,然而十年过去了,一直没有结果。
  6、十年来,不仅补偿没有到位(投资六百余万,政府“以奖代补”仅四万左右),巴南区人民政府为了达到关而不补的目的,穷尽了各种手段。先后动用农委、畜禽站、计生、环保、公安等部门对我这合法企业进行“违法”查处,更是以环境保护的名义动用公安强行叫我在“环境违法书”上签字,并立案进行了“取保候审”。
  7、“取保候审”后,我多次要求政府出示“环境违法处罚书”和“移送公安通知书”,至今未果(涉嫌非法刑事拘留)。
  8、在媒体2018年11月20日报道巴南区人民政府不作为,乱作为,本末倒置,滥用职权,随意执法,不按程序办事的前提下,竟漠视媒体的公正呼吁,不予纠正,反而于12月4日传唤要我自证“环境污染”罪。
  9、政府为了达到关而不补的目的,先后动用公共资源疯狂删贴四十多篇。
  10、十年了,官已不是原来那个官,但党永远是中国共产党!
  11、我再次请求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养殖场,但也应当依法进行补偿。我深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道理!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内容。
  12、媒体的公正呼吁巴南区政府可以漠视,但中国已没有法外之地。
  张理勇 13983257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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