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叫刘艺人,原福建省龙岩市人民当局督查室副科级干部。曾被省、市表扬先进事情者、优秀共产党员,持续多年被办公室表扬先进事情者;撰写的督查陈诉多次获得市当局主要率领指挥表彰。2019年1月24日晚,驾驶二轮摩托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天,缓刑二个月。因不平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2019)闽0802刑初551号《刑事讯断书》、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闽08刑终400号讯断,别离于2019年11月26日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备案庭。一个简朴案件申诉颠末5个多月的拖延,功效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仍以虚假的《司法判断意见书》是“正当有效”来轻巧的驳回一件刑事讯断的案件(2015年7月23日,霞浦县陈应龙因沟通案件两次被霞浦县法院驳回,而请求福建省高院重审,最终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讯断书(2017)闽09刑再4号,讯断陈应龙无罪)。
一、关于对闽西司法判断所【2019】毒鉴字第44号《司法判断意见书》及2019年6月26日《关于福建省闽西司法判断所出具的司法判断意见书【2019】毒鉴字第44号环境说明》的质证意见。
(一)关于对闽西司法判断所【2019】毒鉴字第44号《司法判断意见书》的质证意见----该判断意见书不真实、不客观、禁绝确、不切合GA/T1073-2013《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讨要领》(以下简称《公安部酒精含量检讨要领》),不能作为本案定案量刑的证据利用。
1、依据闽西司法判断所【2019】毒鉴字第44号《司法判断意见书》(下称“《44号司法判断意见书》”)中载明“三、判断进程:1、判断尺度:回收GA/T1073-2013尺度,顶空自动进样,叔丁醇内标-尺度曲线法测定含量。3、仪器设备、条件:色谱柱温度:恒温45。C进样口温度150。C,样品温度70。C,样品加热均衡时间:30min。4、判断进程:(1)尺度溶液:紧密称取适量乙醇,用水配制10.0mg/ml乙醇尺度储蓄溶液。将储蓄液别离稀释0.10mg/ml、0.20mg/ml、0.50mg/ml、0.80mg/ml、1.00mg/ml、2.00mg/ml、3.00mg/ml的乙醇尺度利用液;(校准曲线:别离取0.10ml的0.10mg/ml、0.20mg/ml、0.50mg/ml、0.80mg/ml、1.00mg/ml、2.00mg/ml、3.00mg/ml乙醇尺度利用液于顶空瓶中,再别离添加0.50ml 40.0ug/ml叔丁醇内标液,密封,混均)”。
2、依据《44号司法判断意见书》载明闽西司法判断所做了七个点尝试(即校准曲线:别离取0.10ml的0.10mg/ml、0.20mg/ml、0.50mg/ml、0.80mg/ml、1.00mg/ml、2.00mg/ml、3.00mg/ml乙醇尺度利用液于顶空瓶中,以下简称“七个点”下同),同时按照司法部揭晓的《司法判断措施通则》第二十七条“司法判断人该当对判断进程举办及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纳条记、灌音、录像、照相等方法。记录该当载明主要的判断要领和进程,查抄、检讨、检测功效,以及仪器设备利用环境等。记录的内容应卖力实、客观、精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资料、音像资料等该当存入判断档案。” 《司法判断文书类型》第五条“司法判断文书一般由封面、正文和附件构成。”第八条“司法判断文书附件该当包罗与判断意见、检讨陈诉有关的要害图表、照片等以及有关音像资料、参考文献等的目次。附件是司法判断文书的构成部门,该当附在司法判断文书的正文之后。”之划定,闽西司法判断所应对七个点的尝试及时记录(包罗七个点的尝试色谱图),,同时应将作为要害图表的七个点的尝试色谱图作为判断陈诉的附件,但《44号司法判断意见书》并没有将七个点的尝试色谱图作为判断陈诉,属于判断措施违反划定。同时申诉人及其署理状师,在一审、二审时向法院申请,请闽西司法判断所调取前述七个点的尝试及时记录和七个点的尝试色谱图,时至今天仍无法提供。按照一审庭审中判断人出庭作证,个中判断人吴立水称只做一个点。因此,闽西司法判断所存在基础没有做七个点的尝试,《44号司法判断意见书》是伪造的。
3、《44号司法判断意见书》附件“N2000 数据事情站”中载明的“要领文件:E:\18酒测谱图\20181217校正.mtd”表白的是“20181217”,按凡是定名习惯,是指2018年12月17日所做的文件,而本案申诉人案发的时间是2019年1月24日晚,不行能提前29天就做酒精测试,因此我们认为,闽西司法判断所是将2018年12月17日已做的酒精测试尝试当成2019年1月24日的刘艺人酒精测试尝试,明细属于判断工具与送检质料、样本纷歧致。而一审检控官、二审法医都认可当天没有校准方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刑事诉讼法的表明”第85条划定,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
4、依据《44号司法判断意见书》载明的的第一次的乙醇峰面积为76358.773,内标叔丁醇峰面积为38051.227,两者的比值为2.0067;第二次的乙醇峰面积为77274.102,内标叔丁醇峰面积为38632.398,两者的比值为2.000241;凭据《44号司法判断意见书》载明的校准曲线方程:y=83.0553x-0.1636,计较第一次乙醇含量为166.51,第二次乙醇含量为165.97,这两个数值和判断最终给出的第一次测定乙醇含量178.82以及第二次测定179.4纷歧致。导致最终功效179.11无法用检测尝试数据来论证。至于闽西司法判断所,所述是校准曲线书写错误,更是不切合常理、不切合判断的相关尺度,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以下会具体叙述。
至于闽西司法判断所存在有关仪器、质料、检测条件等问题,我们在申诉状已有具体说明,不再赘叙。
(二)、2019年6月26日、8月26日《关于福建省闽西司法判断所出具的司法判断意见书【2019】毒鉴字第44号环境说明》、《关于福建省闽西司法判断所出具的司法判断意见书【2019】毒鉴字第44号有关问题的说明的质证意见---该回函形式不切正当令划定,回覆内容没有依据,且按照回函校准曲线方程计较乙醇含量数据仍无法一致,越发证明《44号司法判断意见书》是伪造的,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利用。
1、该回函仅盖公章,并没有判断人签字,不切合司法判断补正的要求,形式上不正当。
2、该回函说其判断功效与公安交警吹气所测酒精浓度181mg/100ml基内情符,进而论证其判断意见是正确的。这是轮回论证,若是以公安交警吹气所测为准,就没有须要举办血液检测,正是因为公安交警回收吹气检测是粗粗检测,存在禁绝的概率大,所以才需要回收血液检测要领。也正是因为,刑事涉及人身重大好处,所以两高一部《关于治理醉酒驾御灵活车案件合用法令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才划定血液酒精含量检讨判断意见是认定犯法嫌疑监犯是否醉酒的依据。
3、该回函说原《44号司法判断意见书》载明的校准曲线方程:y=83.0553x-0.1636,是书写失误,正确的校准曲线方程为y=(40*2.235)X系事情站自动生成,有原始记录支持,可以追溯。这种说法更是站不住脚,不切合逻辑,不切合糊口常理。第一,既然校准曲线方程是事情站自动生成,为什么事情站两次自动生成的校准曲线方程纷歧致,且不同大,若是自动生成,就应该一样,自动生成绩不行能书写失误;第二,校准曲线方程:y=83.0553x-0.1636是准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怎么大概是书写失误,书写失误也仅仅大概个中一、二个数字写错,而不行能整个方程都是错误;第三,因为酒精含量是通过尝试得出的校准曲线方程(“要领文件:E:\18酒测谱图\20181217校正.mtd”表白的是“20181217”,是2018年12月17日所做的文件,因此判断意见是伪造的),再获得酒精含量,是酒精测试最重要的焦点点、基本点,若校准曲线方程书写失误,这个判断意见书就不能回收作为定案依据;第四,一审、二审、申诉提供了闽西司法判断所多份判断意见书(2018年5月-2019年6月),明晰该判断机构的其他判断意见书,均回收Y=83.0553X-0.1636的方程,唯独本案出具的第44号判断意见书认为书写错误,改观为Y=(40*2.235)X。
4、凭据GA/T1073-2013第6.2.5.1.1内标-校准曲线法要领得出的校准曲线方程名目是:C=(Y-a)/b 即Y=bC+a,而不是该回函的校准曲线方程为y=(40*2.235)X名目,同时按GA/T1073号文附录A提供的三个尝试案例,所得校准曲线方程名目均为Y=bC+a,有截距。因此可以明明看出该回函校准曲线方程不显不切合行业尺度类型,是杜撰的。
5、《关于福建省闽西司法判断所出具的司法判断意见书【2019】毒鉴字第44号环境说明》,明晰校准曲线方程为Y=83.0553X-0.1636。纵然变动为y=(40*2.235)X,功效依然错误,两组数据不能相符,若该方程为原始生成方程是不行能存在这种现象,说明回覆函所提供的方程为y=(40*2.235)X为杜撰、伪造的虚假方程。
6、《关于福建省闽西司法判断所出具的司法判断意见书【2019】毒鉴字第44号有关问题的说明中说其尺度液是外面购置的尺度液,但《44号司法判断意见书》明晰记实“4、判断进程:(1)尺度溶液:紧密称取适量乙醇,用水配制10.0mg/ml乙醇尺度储蓄溶液。”一审判断人员吴立水出庭作证也说是本身设置,后头又说是购置的!对付这个简朴的基本事实,都相抵牾,这种司法判断意见书怎么可以让人信服。
《关于福建省闽西司法判断所出具的司法判断意见书【2019】毒鉴字第44号环境说明》、《关于福建省闽西司法判断所出具的司法判断意见书【2019】毒鉴字第44号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民警法律进程中均存在其他问题,我们已书面向法院提供,不再赘叙。
二、《44号司法判断意见书》是本案治罪量刑的焦点证据,该证据存在判断措施不切正当令、划定,判断的进程和要领抵牾、不切合GA/1073-2013划定、判断意见与相关数据抵牾、增补判断文书缺少判断人签名等,不具有客观真实性,不确实、不充实,依法该当解除,不能作为本案治罪量刑的证据,按照《刑事诉讼法》253条、最高院的“刑诉法司法表明”375条划定,本案依法应举办从头审理。
三、本案案情并不巨大,证据认定也简朴,要害是回收有罪推定原则照旧回收疑罪从无的指导原则。若凭据《刑事诉讼法》划定的“疑罪从无”原则,则因《44号司法判断意见书》焦点证据存在前述所述诸多问题,不能作为定案量刑的证据,自然得出申诉人因指控罪名证据不充实,依法应作无罪讯断。
定案靠的是证据,不定也是因为证据。可是,一审讯断、二审裁定据以要害证据即闽西司法判断所出具虚假的《司法判断意见书》来治罪量刑的,这是错误的。即一审讯断、二审裁定据以治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实、依法该当予以解除。同时,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讯断、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大概影响治罪量刑。龙岩市计量所化学尝试室主任、市资质认定评审员杨颖出具专家意见书--闽西司法判断所【2019】毒鉴字第44号《福建闽西司法判断所司法判断意见书》经审查认为,判断进程、要领不切合GA/T1073-2013尺度要求,判断功效错误。但二审法院未开庭予以质证或准许专家证人出庭作证违反划定。另外二审该当开庭未予开庭,并对质据举办质证,措施违法。
2020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全王法院审判禁锢事情集会会议,集会会议明晰要求:对冤错案要敢于纠错、实时纠错、全面纠错。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二)(四)项之划定,本人特提出申诉,恳请省高院对本人如实反应的环境给以调稽核实,并督促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查自纠,尽早启动审判监视措施从头审判,取消原讯断裁定,依法改判本人无罪。
申诉人:刘艺人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