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锦州至东港客运线路策划者,2014年6月,锦州市运管处副处长兼纪委书记董大明,违反《交通行政许可实施措施划定》相关条款,为特定干系人随意开通了锦州到宽甸客运线路,该线路包括在我策划的锦州至东港线路之内,损害了第三方策划权。在我维权反应该线路未经公示属无效行为的同时,又向上级反应锦州市运管处为锦州到宽甸车主运营的锦州到海城车(无线路且是异地车、黒车)开营运证署理证7年,违法营运额达1060万的问题。 2015年10月26日,锦州市交通局对我反扑,遏制锦州至东港线路售票行为,终止本人营运资质,我不平上访,2017年11月7日、2018年2月28日,锦州市交通局两次出具行政复原意见书,称假如不平,60日内到交通厅复议,本人去交通厅提起行政复议,交通厅回应称应申请信访复查,,本人申请信访复查后,交通厅又不予受理,回覆称应诉讼、裁决、行政复议。国度信访局认为我来由充实,行为正当予以支持,并给以督办。2018年3月5日,锦州古塔公循
分局以给我办理问题为名在北京骗回锦州市,以寻衅滋事
拘留我15天。
拘留期间,锦州市古塔
分局到拘留所威胁我,差异意注销暂住证就不放你出来。迫使我同意注销暂住证文件,拘留5天后才放出。
我在锦州市古塔区有住房且治理了暂住证,锦州市古塔区公循分局为了剥离本人稳控主体责任,不吝违反宪法41条,随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加害他人人权!锦州市古塔公循分局无任何所谓被侵害人的报案质料以及证据,我也没有违法事实,锦州市古塔公循分局对我的犯科拘留是对国度信访政策的否认。随便抓人拘留是对国民人权的肆意蹂躏!
请求彻查古塔分局的法律违法事实并给以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焦青山,中共党员,电话:159406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