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收购进程中的债务人主体资格和债权正当性审查

  一、审查债务人的主体资格
  1.主要审查债务人的《营业执照》、住民身份证件等证明债务人主体资格的法定依据,确认债务人是否具备诉讼、缔约等民事主体资格。
  2.审查工商年检等表白债务人主体资格存续的法定依据,以及是否存在被取消、吊销、封锁、破产可能重组、归并、分立等大概影响债务人主体资格存续状态的法定事由,确认债务人主体资格是否仍然正当存续。
  3.审查债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的环境,包罗其主体资格、出资证明、与债务人的干系等,确认我公司债权的义务主体及其包袱义务的性质和范畴。
  二、受让债权正当性审查内容
  1.审查借钱条约、欠据、催收案件等与原贷款债权相关的法令文件,,确认贷款金额(余额)、贷款期限、包管环境、包管人、催收环境;判定原债权的正当性。
  2.审查债权转让协议,确认协议的签章、债权转让的通知、债权转让的限制(如最高额抵押)等环境,判定债权转让的正当性。
  3.审查催收翰札、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书、通告书等法令文件,判定该项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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