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四川省政法步队教诲整顿第十八指导组的一封实名举报信

  
  四川省政法步队教诲整顿第十八指导组:
     我是实名报人黄敏,我本日特向贵组报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委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官官相护,多次容隐徇私枉法,审案严重渎职的法官何泽光和王颖,对其的违法行为他们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二位法官官官相护、表里勾搭严重渎职的证据如下:
          资阳雁江区法院法官何泽光此刻已经“庆幸”退休了,他在任时办干系案、人情案、黑心案,审案不辨长短,不看证据,勾搭虚假诉讼者,分秒必争地为其借用法令兵器,到资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抢劫”属于黄敏的执行标的款缔造条件。何泽光乱判案祸殃的不是我一人而是一方。他年满60岁,也算是“好事圆满”,退休证一领他也就安详“着陆”了。所以制造的冤案也随他知难而退,冤案中的犯法分子也都毫发无损平安无事,
        一、法官何泽光主审的(2013)雁江民初字第1626号民事案,该案的原告谭秀英和被告周琴是亲姐妹干系,姐姐周琴说她家住资中滨河花圃,妹妹谭秀英家住资阳血站,两者相距约70公里,但此案在备案的当天,法官何泽光就开庭审理并结结案,还送达了了案文书。这样的高速了案属全国首例,此案了案后的第二个事情日就进入了执行。这高效办案的背后必然有见不得光的生意业务,此刻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他的“精品”吧。
         1、法官何泽光在审案中没有审查欠据形成的真实性、正当性和关联性,甚至是在不看欠据的环境下就认定借钱全是事实。(1)、2013年3月28日,被告周琴、桂树斌伉俪出具的总借单92万元的借钱时间是从2009年5月30日至2012年11月20日止,这就说明2009年5月20日,由桂树斌出具向原告借钱20万元的借单是一张与本案无关的逾期的失效欠据。但此欠据被何大法官用装瞎的步伐给激活变有效。(2)在原、被告的自认借钱的环节中,何泽光审案连诉讼的根基信息都不查察,因为被告周琴的身份证上的住址是和原告谭秀英、李万光伉俪一样的,他们都住在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三段176号4幢1单位2楼2号。作为审判长的何泽光审案审案忽略最根基信息难到不敷证明他的“黑”?
         2、庭审时法官何泽光对付李万光、谭秀英伉俪告状借钱给周琴、桂树斌伉俪92万及4万元利钱,周琴当庭理睬3天偿还此款。这么大一笔钱在那边去拿钱来还?既然三天就能偿还此“借钱”,姐妹俩何须还要对薄公堂?对此,小学生城市发生的疑问,可大法官何泽光却听之任之,没有质疑。这一环节足以说明他们简直有勾搭之嫌。
         3、没有昂首、没有落款、没有任何文字说明,并且照旧算错了的8.5万元的加减算式,也被法官何泽光认定为正当的借单。这莫非他一生中幼儿园修业证的最高学历证明?
        4、只有单方签字的20万元借钱协议,且还没有协议上约定的银行打款凭证,像这样的无效协议也被何泽光认定为正当借单。在整个庭审工程中他没有提出任何质疑,这莫非只能说明他老眼昏花而不能证明他简直是一个不及格的法官?
            以上事实证明何泽光简直是一个职业道德彻底沦丧了的法官,但雁江区监察委则认为他没有错,照旧一个及格的法官,所以至今仍然没有追究何泽光的任何责任。
       二 、此案的再审法官王颖纠错案,为护卫同僚原审法官何泽光在审案时选择性采信证据。她是雁江区法院的顶梁柱,是审监庭庭长,她权力无边,采信谁?采信什么?采信几多?是自由裁量权。她为了掩护非法分子,居然不采信我这个此案中的受害者兼举报人(黄敏)提供铁的铁证,(注:铁证包罗:银行的打款凭证;车管所的过户凭证;只有单方签字没有协议上划定的打款凭证并且照旧没有推行借钱行为的协议;通话灌音;资中法院执行局的听证笔录;原、被告两边的借钱说明书;被告周琴写给我的还款理睬书等)。对这些证据,法官王颖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一律不予采信。法庭上任由非法分子周琴、谭秀英、李万光互作伪证,王颖对抵牾重重的口供听之任之,绝不质疑。判案时她以点概面、指鹿为马、避重就轻,抛开铁证,颠倒利害,否认了所谓的92万元借钱中千真万确的48.5万元虚假诉讼。此笔款被她强行认定为证据不敷,不予支持,剩下的43.5万元在她选择性采信证据和装聋作哑审案中被认定为借钱。她强行把刑事案变为民事案,她这一认定,即掩护了徇私枉法的同僚何泽光,又辅佐了虚假诉讼者借用法令文书抢劫标的款,还逃避了法令的制裁,借用纠错措施颠末再审,强行给冤假错案捂上了严严实实的盖子。真是一举多得,干得“大度”!
         在审判庭上,王颖不以身作则,在庭上往返走动,时而晃晃脑、扭扭腰,把庄严的审判庭当成她家后院和健身房,把神圣不行加害的审判庭酿成了犯法分子为所欲为的天堂!
      综上所述: 高级法官何泽光、王颖制造冤假错案是因为他俩的业务程度实在是低下?照旧他俩的职业道德彻底沦丧?从客观上讲:是这二位高级法官何泽光、王颖业务本领的问题;从主观上讲:是因为一些亲戚伴侣、率领可能一些好处输奉上的干系,打法令的擦边球,钻法令的空子,把法令玩弄于股掌之间,存心枉法办案而发生的冤假错案。但我多次到雁江区监察委去举报这二位法官,他们的处理惩罚功效仍然是不了了之,电话回覆我的来由是举报的以上证据都不能证明法官枉法,有错,他们也没有步伐对其举办处理惩罚。和我一起去雁江区监察委举报何泽光和王颖的人何洪基,他是我案的署理人,也是举报全程的见证人。
       本案原本简朴(尽量是虚假的)。也正因为虚假而裂痕百出,且此案造成的一切不良效果,完全由我一小我私家来包袱,所以我不平,,因此我就一直申诉,从资中到资阳,到内江,到成都再到北京上访,最终也才争取到了雁江法院的第二次再审此案,两次再审。过中的情节比现代大戏越发出色。只是苦了我这个最终的受害者。前面的诉讼进程我不反复(请求相关部分去调取档案),在此,仅仅就第二次再审的讯断书的部门内容作点先容,由此可以看到法官们恶心的演出。
        第二次再审:即(2018)川2002民再1号,该案讯断:驳回原告谭秀英、李万光的全部诉讼请求。
  驳回来由是该讯断书综合判定,该判定如下:
        1、在本次再审华夏审原告没有提出新证据证明该48.5万元属于真实的借贷干系,且仅要求支持另43.5万元,原再审依法不予支持。   
        2、2010年7月30日李万光转账的4.5万元,没有被告出具的借单,不能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法令干系。
       3、2011年10月31日,李万光向周琴银行账户转款10万元。原告在原再审中称该10万元是从李万光弟弟李万雄处借,本院三次庭审原审原告均为申请李万雄出庭做证。且也没有借单,不能确定为真实的借贷干系。依法不予支持。
       4、2012年10月28日借钱6万元,原审原告被告陈述相互抵牾,不能认定为产生了真实的借贷干系。依法不予支持。
       5、2012年11月17日谭秀英向周琴转款29万元,本院确认,该23万元属于杨国金购置周琴衡宇的对价款,仅是通过谭秀英的账户转了一次,不能认定属于周琴向谭秀英借钱23万元,即不属于真实的借贷干系,依法亦应不予支持。
       尽量驳回来由是不真实的,不是事实,但这次再审的讯断中对虚假诉讼仍然只字未提。该案华夏告和被告4人是以假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他们在法庭上肆意撒谎,互作伪证,造假证据,他们不单有偿转移、隐匿、和无偿转让工业,甚至还果真卖了法院已经冻结的房产。情节出格恶劣,且数额出格庞大,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合用法令若干问题的划定》第十九条划定,要综合判定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此判定一共有十条尺度,该案中的原被告在这十条判定尺度中起码就违反了八条。凭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假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挫折司法秩序可能严重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可能管束,并处可能单惩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伉俪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七条: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伉俪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七条划定:制裁伉俪一方与第三人勾串伪造债务的虚假诉讼。对实施虚假诉讼的当事人、委托诉讼署理人和证人等,要增强罚款、拘留等对故障民事诉讼的强制法子的合用。对实施虚假诉讼的委托诉讼署理人,除依法制裁外,还应向司法行政部分、状师协会可能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发起。对涉嫌虚假诉讼等犯法的,应依法将犯法的线索、质料移送侦查构造。但雁江区法院原审和两次再审,都没有把涉嫌虚假诉讼的犯法线索、质料移送警方侦查,刑事案就这样被法官用民事给化解了。
         在黄敏僵持不懈地举报下,该案中的虚假诉讼者在法官的护卫下,到2020年7月10日,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复议抉择书(2020)川20司惩复2号才作出没有底线的象征性的惩罚——人民币3000元!为什么我要说这每人罚款3000元是没有底线呢?因为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复议抉择书(2020)川20司惩复1号被法院认定虚假诉讼1万元,对虚假诉讼者张剑罚款1万元,而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复议抉择书(2020)川20司惩复2号被法院认定虚假诉讼23万元,对虚假诉讼者周琴、谭秀英、李万光三人各罚款3000元。这团伙作案牵扯到资中和雁江两个法院,犯法分子为“抢劫”标的款还制造了5起连环案,和法官勾搭把48.5万元虚假诉讼子虚乌有,他们通同作恶的性质和社会影响莫非还比不上单干虚假诉讼的张剑?这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事实莫非法官看不到?监察委也看不到?这样的处理惩罚不单不能杀一儆百,起不到教诲公众引觉得戒,到达让其遵纪守法的目标,还会让许多人以此案为例,认为只要干系好,就可以以身试法、为所欲为,犯再大的罪也只需出一点点钱就能摆平,合理司法只能争对弱势的违法者。对强权和强势者就只是一个放置。因为存心制造这起案虚假诉讼的法官何泽光和王颖,至今仍然也没有被资阳雁江区监察委追究任何责任,对被害人连口头致歉都没有,王颖甚至对被害人恶语相加,更有甚者诡计拳脚相加,我们国度要求为官者该当为人民处事,可这些法官们呢?高屋建瓴,不行一世,请问这是谁赋予他们的优越感?谁给他们权力蹂躏黎民的尊严?莫非这种不服等的性差就可以让他们犯的错误被掩盖?试问:合理在那边?故:我请求四川省18指导组依法严查“灯下黑”、严惩乱作为的法官何泽光、王颖及严惩虚假诉讼者,督促资阳监察委当真推行本身的责任,维护法令的尊严!
       
             黄敏:51102519660126442X   电话:18981435232                        
                                                                                                                              举报人:黄敏   
                                                                                                                          202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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