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融易新媒体消息,重庆市綦江区市监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报(2023年第141号)。
重庆市綦江区市监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报(2023年第141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綦江区赵银生鲜超市经营的甘薯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綦江区赵银生鲜超市经营的甘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我局于2023年6月2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綦江区赵银生鲜超市收到报告后,自查发现由执法人员抽检的同批次甘薯已全部销售完毕,发布通告通知召回,未能召回售出的产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綦江区赵银生鲜超市及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积极配合我局进行侦查办理,向我局提供了经营资质等资料,并自主承诺将严格把控进货关口,严格认真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存供应商资质、进货单、产品合格证明等,杜绝销售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曝光。
重庆市綦江区市监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