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省直构造和事业单元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实施细则(转载)

  大兴安岭地域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当局,省当局各直属单元:

  《黑龙江省省直构造和事业单元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实施细则》已经省当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当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省直构造和事业单元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实施细则

      为推进省直构造和事业单元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制度的实施,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良加速住房建树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当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良加速住房建树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1998〕118号)精力,特拟定本实施细则。

      一、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发放原则

      凭据住房制度属地化的原则,省直构造和事业单元执行地址地的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尺度,,新房新制度、老房老步伐,果真、合理、公道,以财务津贴资金为主,单元自筹资金为辅,并充实思量财务遭受本领,分年慢慢实施。

      二、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发放范畴

      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发放范畴为省直构造行政单元、全额拨款事业单元和差额拨款事业单元在编的正式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中的无房职工以及住房面积未到达划定面积尺度的职工。

      无房职工是指本人及夫妇均未通过无偿分派、拆迁安放或其他形式取得公有住房的职工。住房面积未到达划定面积尺度的职工是指本人及夫妇通过无偿分派、拆迁安放或其他形式取得公有住房,但没有到达划定面积尺度的职工。

      三、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执行的住房面积节制尺度

      省直构造和事业单元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执行的住房面积节制尺度按住房的利用面积计较。

      干部住房面积节制尺度是:正厅级100平方米;副厅级90平方米;正处级80平方米;副处级70平方米;正科级60平方米;副科级50平方米;科员(服务员)48平方米,个中工龄满25年的科员(服务员)50平方米。1937年7月6日、1945年9月3日、1949年9月30日前介入革命事情的干部,在本人住房面积节制尺度的基本上,别离增加15平方米、10平方米、5平方米利用面积。行政构造人员不按专业技能职务执行住房面积节制尺度。

      事业单元中执行专业技能职务人为的专业技能人员住房面积节制尺度是:两院院士153平方米;正高级职称90平方米;副高级职称、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70平方米;中级职称、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60平方米;低级职称、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结业生50平方米。国度级和省级有突出孝敬的青年专家、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可在划定的住房修建面积尺度外,另增加一个修建面积为25平方米的事情间。专业技能人员必需是被聘任并享受技能职务人为的人员。

      省直构造和事业单元技能工人及普通工人住房面积节制尺度是:高级技师70平方米;技师60平方米;高、中级工50平方米;低级工(普通工)48平方米。技能工人必需是被聘任并享受技能职务人为的人员。

      四、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方法

      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按职工津贴,由夫妇两边地址事情单元按职工各自津贴尺度别离计发。

      (一)2000年12月31日之前介入事情的职工(以下简称老职工),介入事情满25年的,给以一次性全额发放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介入事情未满25年的,按实际事情年限发放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差额部门在此后的事情年限内分次或一次发放。职工取得一次性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后,职务或技能品级提升的,给以级差津贴;1998年12月31日后归天的省直构造和事业单元职工同样享受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政策。

      (二)2001年1月1日之后介入事情的职工(以下简称新职工),实行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的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政策。

      五、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面积计较

      (一)一次性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的计较。

      省直构造和事业单元无房及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的发放尺度,由基准津贴和成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津贴两部门构成。

      住房津贴的公式为:

      住房津贴=(基准津贴额+工龄津贴额)×(职工住房利用面积划定尺度-现有住房利用面积)×修建面积系数÷25年×本人实际工龄基准津贴额=经济合用住房价值÷2-职工小我私家承担额

      个中:职工小我私家承担额=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年人为×4÷60平方米

      工龄津贴额=年工龄津贴额×1993年尾成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

      按照哈尔滨市当局2001年发布的计较住房津贴的经济合用住房平均价值为修建面积每平方米2500元,全市职工平均年人为为6370元,经测算,哈尔滨市的基准津贴额为825元,每年每平方米工龄津贴额为6.5元。

      哈尔滨市的基准津贴额和工龄津贴额只限于在哈尔滨市区内的省直构造和事业单元执行,不在哈尔滨市区内的省直构造和事业单元按内地当局拟定的尺度执行。

      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按修建面积发放,楼房修建面积按利用面积×1.5系数计较;平房按实际测量面积计较。

      (二)新职工实行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的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政策。即将2001年1月1日后介入事情的新职工公积金缴交比例由今朝的缴交尺度提高到按职工人为总额的40%的尺度,个中:单元缴交25%,小我私家缴交15%。新职工住房公积金匹配到小我私家应享受的住房面积津贴尺度时,调解到届时老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

      六、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的申请、审核及发放措施

      省直构造住房制度改良办公室认真省直构造和事业单元职工住房档案的审核事情,省财务厅认真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资金的发放事情。

      省直构造住房制度改良办公室凭据省财务厅下达的当年省直构造和事业单元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资金预算及差额拨款事业单元的拨款比例,拟定当年的省直构造和事业单元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事情方案,并经省直住房制度改良委员会接头通事后向各单元发布。

      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发放实行轮候制度,轮候顺序是:(1)离、退休职工中的无房职工;(2)离退休职工中住房面积未到达划定面积尺度的职工;(3)按新尺度按月缴交公积金的新职工;(4)在职职工中的无房老职工;(5)在职职工中住房面积未到达划定面积尺度的老职工;(6)2001年1月1日今后职务、技能品级提升后享受级差津贴的老职工。沟通条件下买房职工优先。

      (一)老职工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申请、审核及发放措施

      1.各单元对职工的申请举办初审后,凭据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发放的轮候制度将津贴人员举办排序,并举办公示,公示后报省直构造住房制度改良办公室审核。

      2.省直构造住房制度改良办公室审核后,在职工地址单元公示1周,公示后没有异议,再推行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发放手续。公示中假如发明该单元申报的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档案有2%审核不及格或公示不及格的,将打消该单元今年度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被列为本单元享受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的职工,在审核档案及公示中不及格的,打消其当年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资格。

      3.省直构造住房制度改良办公室审核及格后,填写《黑龙江省省直构造和事业单元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通知单》,送省财务厅和各单元,由省财务厅凭据经费拨款渠道,将津贴资金拨付到各单元;各单元凭据有关划定,认真将津贴款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职工。

      (二)新职工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申请、审核及发放措施。

      1.各单元于每年年尾凭新职工调入的相应手续和填写的《黑龙江省省直构造和事业单元新职工住房公积金津贴审批表》向省直构造住房制度改良办公室提报新职工住房公积金津贴资格申请,经审批后,由各单元送省财务厅在下年度财务核发的经费中列支。

      2.新职工调离本单元,单元应于停薪当月停发该职工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匹配资金。

      七、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资金的筹集和打点

      (一)省直构造和事业单元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资金来历包罗:省财务预算布置的津贴资金;各单元的公有住房售房款资金余额以及单元组织的非税收入等。省财务厅按照下年度财务预算出入布置环境,确定下年度省直构造和事业单元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资金总体局限。

      (二)各单元要成立内部监视机制,严格执行职工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的报批制度。增强对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发放事情的率领,要指定部分或专人认真此项事情,遵守规律,当真审核,严格把关。发明小我私家瞒报、少报住房面积并多领津贴等违纪违法行为,收回其本人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并按有关划定严肃查处,得罪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构造处理惩罚。

      (三)职工调离、停薪留职、出国、灭亡、判刑等,从停发人为之时起停发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和公积金配额。享受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职工归天,其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可由担任人或受遗赠人按划定领取。

      (四)住房分派钱币化津贴的筹集利用和打点,该当接管财务和审计部分的查抄和监视,并按划定报送相关资料。

      中直单元、省直自收自支事业单元和省属企业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省直构造住房制度改良办公室认真表明。

      文号:黑政办发(200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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