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常振军提交的焦点证据2012年两份借钱条约中明晰约定争议办理地是甲方常振军地址地汝阳县法院,涧西法院基础没有统领权。民事诉讼礼貌定的受理条件很是明晰,应该向有统领权的法院提告状讼,一个法院对案件的裁判权的前提就是司法统领权;没有统领权就不能对案件作出裁判,,不能因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统领异议便认为取得了统领权,也不能因为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便视为告竣约定统领;因为统领权是法令对法院审判职能的区域或品级性授权,不是当事人选择就能抉择的问题。可是涧西法院备案庭和审判法官却操作职权越权受理和越权审理并越权裁判。
2、原告常振军提交的“2017年10月11日贫困户证明”,是汝阳县古严社区出具的,不是国度划定的县级以上处所人民当局民政部分出具的,涧西法院却操作职权违规核准了常振军诉讼费缓交;常振军2015年12月22日才递交诉讼费缓交申请书,涧西法院操作职权却在2015年10月20日就已经提前违规违纪核准了常振军诉讼费缓交;常振军反复告状是在2017年10月12日才到涧西法院递交告状状,而涧西法院个体人操作职权却在2017年10月11日又再次预先违纪违规违法核准了常振军诉讼费缓交且在执行款中扣除。
3、常振军是贫困户,与常振军诉称335万出借钱明明不符,法官操作职权依法不审查常振军335万金钱来历和来历金钱交付时间及方法及证据的真实性。
4、常振军就一笔335万债务。在2015年10月20日诉讼中,常振军称其335万借钱到期时间是2015年1月,而且已有常振军承认的(2015)豫0305民四初字第807号讯断书;在2017年10月12日反复诉讼中,常振军又称其335万借钱到期时间是2017年8月5日。常振军对同一笔335万借钱的两次诉讼相互抵牾,常振军2017年10月12日诉讼明明是虚假诉讼,办案法官操作职权不只不查而且据此裁判。
5、常振军提交的2012年两份借钱条约合计300万借钱到期时间是2017年8月5日,常振军提交的六冶公司2015年10月16日还款打算335万借钱到期时间是2015年1月;常振军提交的2012年两份借钱条约合计300万借钱到2017年8月5日一次性还本付息,该300万借钱转付完毕时间是2014年8月5日,而常振军提交的银行流水中的借钱,却在2014年1月6日-12月15日常振军就已经收到了借钱人六冶公司偿还的本息;办案法官操作职权却以常振军提交的这些互不相干的证据违法裁判。
6、常振军提交的2012年两份借钱条约中,没有任何文字显示或标注王琳艳是收款人,明晰标注收款人是盛勇生;办案法官操作职权却判王琳艳是2012年两份借钱条约的收款人。
7、六冶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树春明晰认可代表公司收到了常振军的全部借钱,办案法官操作职权却罔顾事实判姜树春称没有收到常振军借钱。
8、庭审笔录及卷宗中,均显示王琳艳提交了具有法令效力的证据,办案法官操作职权却判王琳艳没有提交证据。
9、常振军提交的银行流水中,没有常振军335万来历资金转入,办案法官操作职权却以常振军提交的银行流水判常振军335万还款责任。
当事人对案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向有关部分举办了多次反应,办案法官等人对有关部分的观测,采纳避重就轻,规避实质问题等拒不纠错改错;而且以外貌问题取代实质问题,以小问题取代大问题,以普通问题取代违纪违法问题,甚至掉包法令观念。雷同这样的法官,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与公正公理扞格难入,与司法为民南辕北辙,假如不排除,将严重影响司法的公信力。我们号令公检法司和纪检监察部分及政法步队教诲整顿事情组,针对此类法官要敢于硬碰硬、动真格、击关键,铲除害群之马和幕后黑手,确保司法步队整洁,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公正合理得到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