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由未满法定年数,走快车道,在T字路口溘然猛拐弯,横超中间车道正在行驶的大型公交车等违反多项交通礼貌,骑电动自行车者造成的如此重大的交通变乱,本应摒弃人情,依公正合理原则严格按法令办案,但徐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某认真人却涉嫌在重大交通变乱认定顶用人情判案,滥用职权,指使泉山区交警副大队长王某(分担变乱)、变乱中队长权某,违反变乱处理惩罚措施,由中队长权某编缉(违反办案端正),强行制造出同等责任(车主应无任何责任)的变乱认定书。认定书枉法利用错误条款,存心错误的将事发所在笼统写为:“开国西路”,而不按实际事发所在写为:“开国西路与立德路T型交错路口”,以便他们存心枉法不去利用“在路口内拐弯的车辆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的法条,即直行未超速的灵活车有优先路权,,凭空制造出了一起重大的假案、冤案。此案电动车方二级伤残,需要终身照顾护士,终身治疗,该变乱造成工业损失将高达上千万元。
在车主申述到江苏省公安厅,省总队调卷复查后,他们给出了和省总队电话奉告车主本人完全差异的功效,并差异意给车主书面复原,差异意给复印件,连看一眼都差异意,更差异意车主本人现场播放省总队的电话灌音给他们听(有省总队复原和他们复原全程电话灌音)。
此案变乱现场有主办交警提取的4个角度4段视频,主办交警也说不肯违背本心做假案!
公平自在人间,真像必然会水落石出!!!
电动自行车借用灵活车道通行,未让灵活车道内直行的灵活车优先通行,争道抢行,溘然拐弯!!!直行的灵活车有优先路权!!!
黄色轿车瞥见行人过马路,减速慢行,刹车灯亮起!
黄色轿车第二次刹车。刹车灯亮起!
远离斑马线、骑行并溘然横穿马路!不属于行人!
事发所在为开国西路与立德路T型交错路口
明明的刹车减速截图!
交通变乱所在只写:开国西路,明明是存心制造错误。实际应该是:开国西路与立德路T型交错路口!如此写是为了找捏词不去合用路口内的礼貌,为电动自行车减轻责任!
变乱颠末、原因阐明、法令合用根基都是荒诞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