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4日,“清廉江苏”宣布了南通市副市长陈晓东正在接管江苏省纪委监委规律审查和监察观测,听说涉案金额达66亿元人民币之多。
随即,网上传播出一份由陈晓东副市长签字的南通市都市建树重大项目办公室《关于虹桥路综合晋升工程地皮未注销,征地、动迁扫尾环境的讲述》的强拆文件,启动了官员“容错免责机制”。什么是“容错免责机制”? 翻译成白话文就是:“答允、容忍官员违法、犯法而不被追责”。
昔人都知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个地级市人民当局却将官员违法犯法免责条款明大白白写在当局文件上,这无疑是让法治蒙羞,更和中共中央建议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治国理念相悖。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笔者认为,陈晓东副市长之所以落马毫不是偶尔,而是他恒久在行政地位上专横跋扈、一意孤行形成的习惯,以漠视群众痛苦、侵害群众好处为目标,蔑视法令的“官本位”思想的一定功效。
前事不忘后者之师,都市建树当然会牺牲一部门群众好处,但处所当局为了都市晋升毫不能横跨于法令之上。但愿在位的官员们可以或许不忘初心、紧记使命,切实做到群众好处无小事,,让人民群众真切感觉到当局行政的公正、公理。